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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謝欣霓等人質疑 強姦犯可當榮譽國民太誇張
2005/09/07 12:02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中)、謝欣霓(左)7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曾經犯下重罪之強暴綁架犯出獄之後,還能當『榮譽國民』嗎? (記者朱家彥拍攝)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法委員謝欣霓、黃偉哲及潘孟安7日召開記者指出,目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中對於所謂『榮譽國民』(俗稱榮民)給予包含就醫、就學、就養及就業等諸多優待或福利,但是對於停止權益部分之規定不甚合理,造成即使曾經犯下重罪出獄之後,仍可以『榮譽國民』之身分享受由全民負擔國家給予的各種福利,此一狀況顯然不符和社會公平正義!此外,對於應予停止權益者,從近五年統計人數即可發現,退輔會也有失職之處,未能確實針對應暫時停權者給予停權處分。

謝欣霓、黃偉哲及潘孟安表示,現行法令僅規定除服刑或通緝期間暫時停權外,需受內亂、外患、貪汙或殺人罪經判處徒刑者,才將永遠停止其權益。但事實上,以退輔會提供今年一至八月之統計出犯罪人數共542人,檢視其中除殺人罪27人及貪污罪17人需永久停權外,另有3人犯下擄人勒贖、34人犯下妨害性自主、7人犯下強制性交,其餘罪名多不勝數,但卻僅需於服刑期間暫時停權。三位委員批評此一認定標準嚴重違反公平原則,其中如擄人勒贖、強制性交、妨害性自主等刑期皆較貪污罪為重,但出獄之後卻仍得繼續以『榮譽國民』身份繼續享有國家的給予的各式照顧,顯然不甚合理亦不符和公平正義原則!

謝欣霓、黃偉哲及潘孟安也質疑,從退輔會所提供的統計數字可以發現,過去五年來,退輔會根本沒有確實掌握入獄服刑或遭通緝的人數並處以停權處分。如90年停權人數35人(永久7人、暫時28人)、91年43人(永久1人、暫時42人)、92年113人(永久22人、暫時91人)及93年76人(永久13人、暫時63人),為至94年人數竟然暴增為572人(永久44人、暫時528人),細查之後可以發現,
94年之572人中有竟有542人(高達94.5%)於今年八月方遭停權,恰巧與立委辦公室要求提供資料之時間相近,合理懷疑退輔會是因此方才進行清查。如此,退輔會對於因遭通緝或案入監服刑而需停止榮民權益人數顯然未能確實掌握,更由於此可能造成溢發如就養給與金等福利,退輔會難逃失職之責

謝欣霓、黃偉哲及潘孟安認為現行應永久停權之條件過於寬鬆,因此將提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正草案』將
判刑五年以上列入永久停權之範圍。此外,對於退輔會未能確實掌握應予停權處分之榮民人數,也要求退輔會應該與法務部協調出一確實可行之機制,可以確實即時掌握因判刑、通緝而需永久或暫時停權之名單,應該避免因為停權不確實造成國家資源浪費並轉嫁全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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