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6

向林山田教授道別、致敬

■ 廖宜恩

一九九一年,是台灣人民獲得言論自由與結社自由的重要分水嶺!

在一九九一年之前,林山田教授就常撰文呼籲「勿再燃燒法律以照亮政治」,並要求廢止「懲治叛亂條例」與「刑法第一○○條」。而他的呼籲,也因一九九一年五月九日「獨立台灣會案」所引發的學運,迫使中國國民黨於五月十七日廢除「懲治叛亂條例」。

接著,林教授除了撰文呼籲「除惡務盡─刑法一百條不廢,白色恐怖仍存」,還在一九九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參與發起「一○○行動聯盟」,領導台灣人民進行「反閱兵、廢惡法」抗爭,終於讓刑法第一百條,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五日修改通過。隨後,被捕的十幾位台獨人士被釋放,黑名單解除。從那時起,台灣人民才真正享有自由權的保障。

二○○○年十一月,林山田教授出版論文集「審判?」,他期盼民進黨執政後,能將中國國民黨統治期間,「一些濫用公權力為非作歹、貪贓枉法的統治集團的成員,能夠受到審判,還台灣人民一個公道,故將書名定為《審判?》」。但是,七年多了,林教授所企盼的「轉型正義」仍是遙遙無期,對此,林教授失望之情,溢於言表。

身為刑法學的專家,林山田教授一再透過專書與論文,闡述刑法學義理。其中「刑法通論」一書,可說是他嘔心瀝血之作,也成為當今刑法學的「聖經」。這本書已經發行了九版二十五年,為了第十版的出版,林教授費盡心力增修內容,務求完美。他也特別為第十版寫了一篇「跋」文,作為書後語,似乎預知這是他最後的作品。十月二十八日我去看他時,他要我讀一讀「跋」文,文中他說明犯罪之於社會,就如同癌症之於身體,而社會用刑法防治犯罪,就如同醫生用手術、化療等方法治療癌症。也因為林教授這種「春蠶到死絲方盡」的治學精神,導致他的病情在「刑法通論」第十版於十月二十九日出版後,加速惡化,而於十一月一日住進羅東聖母醫院的安寧病房。

十一月五日,我們所尊敬的行動法學者林山田教授,於凌晨一點五十分離開我們了,回歸到他用生命奉獻的這塊土地,享壽七十歲。

林教授原本答應出席十一月十日下午四點,在美麗華華漾大飯店舉行的台灣教授協會募款餐會。林教授曾擔任台灣教授協會第二、三屆會長,帶領台灣知識份子,於九○年代衝破中國國民黨的網羅,取得自由權的保障。對這樣一位畢生追求自由、民主、建國的法學教授與生命的勇者,謹此致上最高的敬意與祝禱!

(作者為國立中興大學資工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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