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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寫給台灣的情書 人的脈絡和尺度



註:本文所附的公文影本,均取自「檔案管理局」。解密的國家檔案已對民眾開放,諸君可以依序申請線上閱覽,或取得影本。
蔣介石對政治異議者十分嚴酷,軍法判決定讞之前,都要送總統府由蔣氏親自裁定。或生或死,刑期長短,他一念定奪…
 

本文:

譬如說,六十年。一個中性的時間量度。但置於人生的脈絡,以人的尺度衡量,六十年大約是成年之後,人可望存活的歲月。一九四七年出生在台灣的人,到二OO七年,有六十歲了。從他或她兩歲起,到四十歲止,都活在戒嚴令之下。

數字,若失去人的脈絡和尺度,只是抽象的符號,文字也一樣。「戒嚴令」三字,在常識範圍內,勉強只撐起一個概念的骨架,必待填入具體的、細節的、有筋肉血淚的生命經驗,才看得到活在其下的艱難。

戒嚴期間的台灣,人的成長受到無所逃於天地的扭曲。要剪頭髮,穿制服,用特許的語言說話,讀篩選過的書,唱淨化歌曲,加入指定組織,隨身攜帶證件。長達三十八年之間,只向孫文、蔣介石和蔣經國父子等三人的遺像或肖像敬禮。

同一段時間,遠遠更加不幸的女性,在忽忽如狂奔走尋找之後,領回丈夫的屍體,親手清洗、拍照、入殮。留下一件胸前數個彈孔的血衣,供她終生哀痛悼念時垂淚撫念。遭遇同樣不幸而喪生的,在戰後十數年間,多達上萬人,被刑虐關押者,難計其數。

必需要越過數字和文字,「神入」的體會…

但偉大領袖是民族的救星,時代的舵手,不可懷疑,不准探問。他去世時,舉國列隊下跪致哀。當其時,或者很少人轉身去慰問那些位撫著血衣垂淚的寡婦。下令殺她們至愛者的兇手死了,她們生命中最艱難的故事,還不能公開的訴說。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五日,戒嚴令解除,隔年一月十三日,蔣經國去世,由台灣出生的李登輝繼任總統。在解嚴前,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民主進步黨也已突破黨禁,組織成功。台灣鬆綁,話可以說,書可以讀,歌可以唱,秘密逐漸揭開,故事開始流傳。

四十年,是絕大多數人生命中最長的一段。放在人類史的脈絡,是冷戰對抗的時代,是東亞諸國迅速工業化,納入世界資本主義體系的時代。台灣在四十年間,起飛興旺發達,經濟力累積到相當的程度,形成體制轉型的物質基礎。自由化、本土化與民主化運動,次第展開,二OOO年,民進黨終於執政,距戰後國民黨接收台灣,已經五十五年。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二二八事件五十周年紀念日,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正式開館,彈孔穿裂的血衣,首次公開陳列。朝野人士,開始談論「轉型正義」。那時,最後一位政治犯出獄不久,流亡海外的黑名單才剛解除,六張犁的白色恐怖受難者的亂葬崗,幾年前才震驚社會。


但是,在大破大立的風風火火當中,有多少人在高速衝激流轉的變化中,還能夠沈澱心情,「神入」那尚未被認識,卻已恍惚老去、淡出的,創痛和傷痕。

半個多世紀了。珍藏血衣的老太太還在嗎。一九五O年代初期,白色恐怖最嚴酷之際的受難者,墓木已拱,在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黑牢歲月之後倖存者,也已經七十多八十多歲。
台灣的民主轉型,就從解除戒嚴及隨後李登輝繼任總統算起吧。回應台灣人民對規復正義的熱烈期待,相關文獻和檔案次第解密公佈了,我們終於知道在天馬茶房亭子腳下賣私煙的林江邁女士,知道民政長官陳儀下令對公會堂前聚集的群眾開槍;知道幾天之後,第二十一師登陸基隆,沿途展開屠殺與逮捕;盤據鼓山要塞的彭孟緝,下令殺害前來談判的市民代表,隨後沿街掃射,濫殺無辜…

我們也看到受難者和遺屬出現在眾人面前。高齡九十的婆婆,在年輕的採訪者面前,低低的發出顫危危的聲音,唱「幌馬車之歌」,懷念五十年前被害的夫婿,那是他臨刑前唱的;白髮長眉的老者,淡淡的回憶被塞在麻袋裡拋進愛河,被剝光衣服綁在草叢裡任憑螞蟻噬咬;我們將關押政治犯前輩的「綠島新生訓導處」和「綠洲山莊」、「景美軍法處看守所」,以及槍殺無數年輕菁英的「馬場町刑場」都改為紀念園區。我們豎立紀念碑,建立紀念館,學童列隊通過陳列血衣的櫥窗,帶領的老師要小朋友安靜…

本土出生的總統李登輝,在禮拜堂的紀念儀式上,扶著珍藏血衣的阿嬤;民進黨總統陳水扁,頒發回復名譽證書給畢生苦於赤色污名的歐吉桑與歐巴桑。「賠償金」也發放了,按生死和刑期長短各有計算基數。是的,話可以說,書可以讀,歌可以唱,秘密逐漸揭開,故事開始流傳了…美好的假設是,真相揭露與宣達能撫慰受創的心靈、並將帶來寬恕與和解,終而規復正義並確保類似的錯誤永不再犯…

但是為什麼愁眉依然不展,甚且社會上更多橫眉豎目…

當代人權思想,是七十年代晚期興起的潮流,針對二十世紀頻仍的戰爭、屠殺、與威權統治的迫害,伴隨第三波民主化運動而產生的嚴肅反省。「人」的完整性得以高舉,但是在「轉型」的現實脈絡下,人間「正義」的規復,面臨諸多難處。

或者像東德政權,一夕崩解之後,俯首離去任憑處置;但是到檔案局翻找資料,赫然發現一頁頁記載著親朋友好的偵察密告時,人要怎麼在原來的社區裡活下去?或者像智利,獨裁者下台前先給自己和黨羽簽署特赦令,且仍實質掌握軍權,繼任的民選文人政府,有機會追究被刑訊投海的青年的下落和相應的刑責嗎?或者像南非,如圖圖主教所說,加害者受害者終究還得一起生活,除了以真相告白換取赦免,還能有哪些和解的可能?

台灣的難處還有更多。一百多年的連續和多重殖民歷史,蕃仔、平埔仔、漢人、日本人、鬼子、本省、外省、遷佔者、流亡者、土著、台客、抓耙仔、四腳仔、咬橘仔、老芋仔、阿山仔、外來統治者、紅帽仔、匪諜、共匪同路人、台獨份子,分歧份子、三合一敵人、萬年國會、老賊、共犯集團、黑金、派系、椿腳、角頭、特支費、紅衫軍…以及,「特殊的國和國的關係」…

台灣轉型的難處,在於世界上只有一個德國、一個智利、一個南非,卻有一個台灣加一個中國。不,彷彿有兩個台灣。這個島上,存在兩個「國家」,多年來進行著「準內戰」;或者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島上沒有「國家」,只有「政權」,各政團對國家的宣稱,只為了方便動員各自的支持者,進行政權的爭奪。至於「社會」,雖已相當程度自由化、本土化和民主化,卻又帶著濃厚的前現代氣息,缺乏「公民社會」的質地。那麼,所謂「民主轉型」,是否僅得其梗概而未嘗落地生根;而「國家」,既是「缺席」或陷入爭議,「公民社會」是否等於「不在場」,進而使「轉型」令人質疑,而正義,被遺忘在加護病房…

因為橫眉豎目者,將正義的追索僅僅視為悠關政權的攘奪,和各自認同的「國家」的興廢,使得正義的回復,受制於各方「力」的消長,被塗滿勉強與權宜的晦暗色彩。

所謂「查證事實並全面公佈真相」,雖然總統已依據三軍統率權要求軍方釋出檔案,依然見不到長年負責刑訊逼供的國防部保密局、警備總部保安處的片言隻字;對受難者而言,那一段拳打腳踢、電擊、拔指甲、坐老虎凳…是天地不容的煉獄歲月。而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的檔案,又為什麼遺失了,為什麼不能解密?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在事件發生五十九年之後出版了,蔣介石被指為「原兇」。檔案管理局釋出了大量文件,明白顯示,每一個政治案件的判決,都經過蔣介石的核可或裁定。在蔣氏的指揮下,龐大的軍警特務司法行政人員,夥同新聞界、學術界、政治界的附從者,共同執行白色恐怖統治政策。那些人是誰?而今是否仍行所無事的各安其位飴養天年?所謂「對施暴者給予司法或行政制裁」,以及「在人權訓練課程和歷史課本當中,真確載明侵害諸項人權和人道法的事項」,至今未見。

「由官方宣告或法院判決,恢復被害者和相關人士的尊嚴、名譽和一應法律權利」,並不是一紙證書就恩怨相抵一筆勾消。解嚴後隨即制定的「國安法」第九條第二款,「刑事裁判已確定者不得向該管法院上訴或控告」的規定,剝奪了當年僅只參加讀書會,或因信件往來,或被同鄉同袍同窗牽累的大量無辜者,平反冤屈的機會。

至於賠償,改以「補償金」的名義發放,抹消了應有的認錯悔過與民事救濟的誠意。所謂:「因諸項人權和人道法受侵害所導至的任何經濟損害應予以補償,例如:(a)肉體或精神傷害,包括疼痛,病痛,情緒悲痛;(b)喪失的各種機會,包括受教育;(c)物質損失和喪失收入,包括喪失可能的收入;(d)名譽或尊嚴的傷害;(e)法律或專業協助所需的費用。」被打了折扣。至於「應回復原狀,即重建人權和人道法受侵害前之狀況。復權則要求,特別是自由、家庭生活、公民權利的恢復,返回原居地,並歸還財產。」更是緣木求魚。當年受難者和無辜者被沒入的財產,國民黨不當取得的黨產,和圖利特定人群的十八趴,至目前都還難以撼動。

以上所舉,僅只是一九八六年四月,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五十四會期,提出的「諸項人權暨人道法上遭嚴重侵害者聲請賠償權利的基本原則暨指導方針」報告當中之犖犖大者。這些條文指稱的救濟未能落實,正義未能回復,對轉型的期待落空,大半生受難的老太太和老先生,愁苦難以舒解。

人權及人道法上所稱的侵害,專指國家以其獨占的暴力,加害其國民的行為。然而「國家」作為加害者,並不是抽象的存在。其政治領袖、武裝部隊、特務、法官、行政官僚、思想管制者,和一干附從而得利者,同樣來自民間社會。加害者和被害者比鄰而居,在轉型之後,依然隸屬同一國家,同一公民社群。在台灣,即使國家的存在曖昧不明,處於準內戰狀態的民間社會,仍相濡以沫的綑綁在一起。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上開報告寫於一九八六年,還來不及預見八O年代末期開始,全球各地獨裁威權統治的大崩解,也不曾預料轉型過程當中,回復正義在現實條件下的相對限制。該報告第十四條,「應重新安置,並包括醫療和心理照護,以及法律和社會服務」,原先的旨意,或許僅僅聚焦在受害者的救濟,但是多年來艱難的實務經驗之後,人們注意到,不正義的統治之下,加害者和迫害者同樣遭到嚴重的扭曲。正義的回復,必有待於整個社會都得到醫療、照護和重新安置。

南非的圖圖主教說,「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這句話,是否很存在主義的說明了人的脈絡和尺度所具有的現實向度。換句話說,在台灣,轉型的成功,除了民主的深化,仍有待於「國家」的重新安置,有待於內戰的雙方,無分軒輊的得到醫療和心理照護,從而得以新建公民社會。或者,有待於無分軒輊的同時給予內戰的雙方,等量的醫療與心理照護,重建普遍人性,與現代公民社會,而後才能創造重新安置「國家」的機會。

我們傾聽阿嬤撫摸血衣的哀痛,也得傾聽離鄉背井輾轉流亡老芋仔的創傷,傾聽他別無選擇仰賴民族救星的施與,呼應其召喚;他的認識與信仰、扭曲與蒙蔽;他披上紅衫,在凱達格蘭大道呼喊,在火車站露宿;他的脈絡、尺度和極限。那些在傳播媒體惡聲謾罵,在國會殿堂聚嘯吆喝,在鄰里街巷斜眼看人的勢利鬼,有這一「國」也有那一「國」,私底下他們雨露均霑的分食公共資源。在喧譁的眾聲之外,沈默的、心死的、虛無的、厭惡的、不知所從的大眾,失去了脈絡和尺度的參照,只能選擇這個痞子,或那個痞子,或者不聞不問,或者,轉身離開。

台灣的轉型,不,興亡,在於全面回歸人的脈絡和尺度。在於按照同一脈絡與尺度,重建個人、公民社會和國家。

林世煜.寫於2007年1冃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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