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戰特別費 自肥1188萬

〔記者陳詩婷、王寓中/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管碧玲等人(見右圖,記者方賓照攝)昨天再將矛頭指向連戰,她指出,連戰在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的最後一個月,也就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以行政院長身分行文給總統府秘書長,要求總統府每月幫副總統編列三十萬元的特支費,根本就是自肥!

她表示,連戰擔任副總統時,李登輝前總統每月從國務機要費中提撥十五萬元到一百二十萬元不等給連戰,作為特別費,累積金額總共一千七百二十五萬元,沒想到連戰竟還行文要求總統府每月另行編列三十萬元特別費,憑此再多領一千一百八十八萬元。她無法理解,「連戰為什麼這麼貪?」

連辦公室:各項支出都合法

對於這項指控,連戰辦公室主任丁遠超昨天重申,副總統根本沒有國務機要費用,因此談不上使用這項預算,而連戰擔任副總統任內,各項支出的費用都屬合法,並經會計、審計單位合法核銷。

管碧玲昨天強調,連戰擔任副總統期間,支領國務機要費金額總數高達兩千九百一十三萬元,「一張原始憑證都沒有」,審計部查都不查,只會要求陳水扁總統說明國務機要費爭議,不禁讓人質疑審計部做事有雙重標準,為了討好泛藍,不惜刻意刁難總統。

審計部副審計長林慶隆表示,關於立委日前指控連戰支領國務機要費新台幣一千七百二十五萬元,卻沒有任何單據,審計單位正進行了解、蒐集資料;但他事先並不知道連戰曾行文要求總統府另外編列特別費,這部份恐怕要先釐清是否有詐偽的證據,如果沒有,就沒有再審查的必要。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oct/12/today-p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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