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背信、貪污等罪,判處涉及竹科銅鑼徵地等弊案的前國民黨立委何智輝十九年徒刑,何智輝召開記者會控訴司法整肅、政治迫害,表示將上訴。(記者簡榮豐攝)

挾立委身分 違法索兩億餘

〔記者孫友廉、施曉光/台北報導〕前國民黨籍立委何智輝擔任苗栗縣長時,投資久俊工商綜合區,卻與國華人壽負責人翁大銘等人勾結,取得不法放貸七億五千萬元;九十年間,更以立委身分向國科會科管局施壓,取得銅鑼徵地案二億二三五四萬多元獎勵金,台北地院昨天下午依背信、貪污等罪,判處何某徒刑十九年,褫奪公權八年,並追繳不法所得二億二千多萬元。

何智輝原為國民黨籍立委,上月才退黨,但以無黨籍身分繼續參加國民黨立院黨團運作,日前他還對國民黨排黑條款起訴即停職規定發言,認為牴觸黨章,建議予以廢止,以為馬英九如果因市長特別費案遭起訴解套。

本案檢方起訴時對何智輝求刑十八年,不過,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合議庭考量何某所犯皆屬重罪,行為惡性重大,所涉不法金額龐大,決定加重判刑十九年。何智輝的妻子王素筠也是同案被告,因潛逃中國未到案,現被通緝中。

另農林公司董事長熊名武、特別助理溫世才,台北地院也視同屬貪污、侵占罪的共犯,均判處徒刑十一年,褫奪公權五年。

何妻等三人 通緝尚未到案

有關違法放貸部分,國華人壽實際負責人翁大銘遭依共同背信罪,判處徒刑一年,而久俊工商綜合區的另一地主湯申源,也依同罪判處徒刑一年八個月。

除上述六人,全案尚有國華人壽財務經理黃壽美等九人有罪,判處徒刑十至四個月不等(皆可易科罰金),另前苗栗縣工商課長甘必通等六人無罪,已死亡的國華人壽前總經理陳東成,判決公訴不受理,法院尚通緝未到案的包括何智輝妻子、前立委王素筠與國華人壽前董事長張貞松、董事翁德銘三人。

被告何智輝於八十二至八十六年擔任苗栗縣長,八十三年間與湯申源等人投資開發苗栗市久俊工商綜合區,八十四年,開始用該塊土地向新竹企銀三義分行貸款,該分行在授信程序未完成就同意撥款三億元。

八十六年間,何智輝與翁大銘合作,再由妻王素筠、湯申源等找人頭分散申貸,不法取得二億元;八十八年,何某、翁德銘採用同樣手法,取得國華人壽貸款二億五千萬元;前後三筆貸款,至今僅繳納部分利息,本金都未償還。

藉預算審查 向國科會施壓

八十六年間,國科會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為成立「銅鑼園區」,收購農林公司所有三一九點五公頃土地,但農林董事長熊名武、特別助理溫世才基於獎勵金遲遲未發放,於九十年起,透過具有相關預算審查權的立委何智輝施壓,違法取得一億七一二○萬元、五二三四萬四二○五元,相關款項也被何某、熊某、溫某三人拿去私用;全案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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