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案 台北地檢署:侯寬仁偵訊筆錄無誤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7/07/20 20:09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二十日電)台北地院審理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傳出辯護人質疑檢察官筆錄製作有不實情形。台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台北市政府秘書處出納吳麗洳的筆錄記載,符合受訊問者真意,且承辦檢察官訊問完成,筆錄也經吳麗洳充分閱覽,確認無誤才簽名。

台北地檢署表示,公訴檢察官檢視法院所提供的偵訊錄音帶比對後,發現媒體所刊登吳麗洳的筆錄僅為部分節錄,並非完整、完全呈現偵訊內容。媒體所刊登「筆錄不實 馬案生變」報導,與事實不符。

部分媒體報導,吳麗洳在查黑中心的偵查內容曝光,她的部分關鍵證詞和檢方筆錄明顯不符。報導中指出,吳麗洳回答「這我不清楚」的問題,筆錄卻記成「是沒錯」。報導表示,這份證據力受到質疑「對馬英九有利」、「馬情勢大好」。

不過,公訴檢察官比對偵訊錄音帶譯文後,發現辯護人十八日隨卷送交法院的錄音譯文及媒體十九日所刊登的譯文內容,與實際內容不符。

吳麗洳在承辦檢察官侯寬仁訊問時所回答的「對」、「沒錯」、「因公支用」、「對、對」等言詞,幾乎全數遭到刪除;而辯護人呈給法院的錄音譯文與媒體所登載的譯文,所遭刪改之處完全相同。

侯寬仁在訊問中詢問「市長是事前領(特別費)還是事後領,這個錢總是要作」,吳麗洳馬上回答「因公支用」,但吳麗洳所回答部分,無論是辯護人給法院的譯文或媒體刊載的譯文均被刪除。

至於媒體報導,筆錄將吳麗洳所說「這我不清楚」誤植為「是沒錯」的說法,根本扭曲原意。吳麗洳在偵訊時所說的「不清楚」,是指不清楚市長領了特別費後是否「因公支用」,並非不清楚用途。96072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720/5/hkk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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