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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討黨產

  

推:「公投討黨產」[II]連署

「公投討黨產」連署行動 你我一起來
 


你知道嗎?如果沒有在2007年的7月23日前達到八十二萬六千餘份有效的「公投討黨產」連署,那麼依現行「公民投票法」規定,在未來三年之內公投討黨產一事則不得再次提出。
 
 

拿回原本屬於全民的財產,本是天經地義之事,無奈在現行法規及不肖政黨把持下,國家財產之追討需要你我發揮團結力量,以提案、連署、及公投三階段取回。現在提案階段已順利達成,接下來則要進行八十二萬六千餘份的連署工作。


追討黨產是屬於你我的權利及義務,我們絕不能讓國民黨霸佔國家財產又三年。請大家熱烈響應連署,早日把國家的財產還諸於民。


連署方法
1、請按右鍵下載
連署書(pdf檔)
2、填寫完畢後,列印信封(免貼郵票)
3、直接寄回台灣全民討黨產大聯盟(或是就近交給民進黨立委服務處、民進黨地方黨部)。

10049 台北市北平東路三十號十樓
台灣全民討黨產大聯盟 文宣新聞組 收


「公投討黨產」連署FAQ
Q:「公投討黨產」階段為何?
A:「公投討黨產」分為公投提案、公投連署、及公民投票三個階段。


Q:公投連署三階段的人數及時間限制為何?
A:



Q:我已連署第一階段的提案,還需要再連署第二階段的公投連署嗎?
A:是的,請繼續加入第二階段的公投連署。


Q:為什麼要用公投的方式?
A:因為國民黨
處處杯葛政黨法的通過,唯有進行公投,以全民的意志,方能迫使國民黨正視這些偷、拐、搶、騙,用進種種不法手段所獲致之黨產。


Q:現在的連署進度為何?

(2007/02/08~2007/04/25 *
連署進度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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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筱峰:我的一道期中考題
陳清池:唯靠人民討回國民黨黨產


圖片來源:水藍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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