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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寶清告邱毅勝訴 盼勿錯誤解讀言論免責權

(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四日電)前台鹽董事長鄭寶清控告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邱毅等不實指控,昨天台北地院判決鄭寶清勝訴,不過邱毅因立委言論免責權獲不起訴。鄭寶清今天與民進黨籍立委要求邱毅道歉,並呼籲檢察官勿錯誤解讀言論免責權,希望法官若有機會,能有重新審酌言論免責權的空間。

百訊光電董事長許武明與邱毅,二00二年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控前台鹽董事長鄭寶清涉嫌詐財新台幣一億元,遭鄭寶清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許武明敗訴,須賠償一百萬元並登報道歉。刑事部分,邱毅因具有立法委員身分,且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具言論免責權,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

鄭寶清下午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說,邱毅 (高雄市)不實爆料,卻讓認真做事的員工受到傷害,這對台鹽相當不公平,以使台鹽士氣嚴重受創。邱毅應該公開道歉,他會將獲賠償的一百萬元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他說,邱毅不實爆料,躲在言論免責權下,沒有受到任何懲罰,將造成社會價值混亂,如果繼續縱容這種「爆料達人」在沒有證據下亂爆料,「若有一天被爆料的是你,你作何感想」?

被邱毅批評「又老又醜」而控邱毅妨害名譽的客家人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 (高雄市)表示,邱毅昨天出庭時繼續污衊女性,她將再度控告邱毅。

管碧玲說,大法官釋字四三五號解釋文中說明,「為確保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無所瞻顧,此項言論免責權之保障範圍,應作最大程度之界定,舉凡在院會或委員會之發言、質詢、提案、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關之附隨行為,如院內黨團協商、公聽會之發言等均屬應予保障之事項。」

她表示,大法官釋字四三五號解釋文刻意不列舉記者會在言論免責權範圍內,表示記者會不被言論免責權保障,檢察官不應錯誤解讀言論免責權,希望法官若有機會,能有重新審酌言論免責權的空間。

7/4/2006 7:06: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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