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薪家庭托嬰 四月起每月補助3000元
行政院昨天宣布,針對夫妻雙方皆為受僱者,年收入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且家有二歲以下幼兒的家庭,有托育需求並將幼兒送給具專業證照保母人員照顧的家庭,每月補助三千元,圖為一名母親照顧幼兒的情形。(記者陳則銘攝) |
〔記者范正祥、邱燕玲、鄭琪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張俊雄昨天宣布,自四月起,對夫妻雙方都是受僱者,年收入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家庭有二歲以下幼兒,有托育需求,並將幼兒送給具有專業證照保母人員照顧的家庭,每月補助三千元;對低收入戶或家有發展遲緩、身心障礙兒童托育者,每月補助五千元。
兩歲以下 保母須有照
內政部兒童局表示,目前的專業保母約有四萬七千人,而符合「居家托育管理與托育補助實施計畫」條件者,其中一般家庭約有四萬兩千人,弱勢家庭約五千人,總計有四萬七千人,與專業保母人數相當。
家庭年收入150萬以下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國內出生率持續降低,去年一至十一月嬰兒出生人數十八萬五千零六十一人,較前年同期減少一點一%,粗出生率(出生數與總人口之比率)只有千分之八點八,低於前年同期的千分之九,再創歷史新低。
張揆指出,台灣是超低生育率的國家,原因包括生育價值的轉變、養育子女的支持系統不足、教育子女的負擔沈重。希望透過建置質優量足的社區保母支持系統,發放托育費用補助等措施,讓婦女可以兼顧就業及育兒,改善目前托育品質參差不齊、價格昂貴、服務不普及等現象。
張揆表示,政府已於今年編列十五億元經費推動此計畫,自一月起擴增社區保母支持系統,提供更方便的托育服務。未來社區式的托育制度建置完成,將有更多具證照、專業的保母人員投入這項工作。
估計四萬七千人受惠
內政部長李逸洋強調,這項措施是二○○六年「經續會」的結論:政府應針對受雇者規劃育嬰留職津貼,或部分負擔托育費用;針對非受雇者但有托育需求的弱勢家庭,也應建立機制給予補助,減輕家庭養育子女負擔。
內政部兒童局表示,社區保母支持系統自民國九十二年開始建立,由各縣市政府規劃並交由家扶中心、彭婉如文教基金會、保母協會等民間專業團體執行;有證照保母可透過此系統找工作,一般家庭也可透過此系統求助。
兒童局表示,未來還會建立一套保母管理評鑑系統,已有證照的保母可進行在職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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