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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針】看,馬英九的勾當!◎金恆煒

【台灣日報 】

一則商業糾紛的司法官司,無意間透顯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還在搞無恥的「黨營事業」,變賣黨產到連合夥人都怕權益受損,馬英九所說的「合法、合情、合理」全面破功不說,馬英九「黨國之子」的真面目全然現形。

好樂迪KTV原來是國民黨的「投資」事業,兩者合組迪廣公司,國民黨占4成股權。中廣做為股東的卻未依合約共同償還貨款一億八千萬;原本雙方仍持續協商,但因國民黨近來積極變賣黨產,好樂迪擔心權益沒有了保障,向台北地院聲請假扣押,要求查封中廣資產及銀行帳戶獲准,而且迪廣公司每月應支付中廣的房租五百四十萬元也遭凍結。

到底中廣與好樂迪的司法訴訟如何判決,不在我們關心之列。重要的是:1國民黨還在經營事業,投資好樂迪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掩人耳目手法;2.87年黨主席連戰始到今天的馬英九都繼續用黨產做生意;3國民黨每月從迪廣公司坐收540萬的不當利得;4國民黨在馬英九出任黨主席後,變賣黨產到快「歸零」的地步,連合作賺錢的生意夥伴都看到怕!

號稱「改革」的馬英九,其實與連戰同一肚腸,連戰的惡行,馬只有多沒有少,在黨產的追逐上,連規馬隨,後更勝前。2000年大選,連戰公開示眾:「政黨不得經營事業」、「黨產交付信託」,信託公然跳票,原來還偷偷的經營,偷偷的賺錢,偷偷摸摸拿租金,可見全是騙人的伎倆,馬英九不但變本加厲,比連戰厲害的是,一面繼續抵制「不當黨產條例」付委,一方面脫手賤賣,連屬於全民所有的「中廣」與「中視」兩頻道,都想連骨頭帶肉全部變現,馬英九宣稱2008年大選前處理完黨產,看這樣子,一定可以提早完工。

好在,國民黨已然下台,若而仍然「黨國」在握,偷偷摸摸行狗屁倒灶的勾當,好樂迪敢吭氣嗎?更重要的是,好樂迪會擔心嗎?

民進黨台北市議會最近替馬主席算黨產的帳,結果「不當黨產」只還了1.3%。然而,好樂迪的「爆料」,掀出國民黨不為人知的冰山一角,這筆帳可能要重算,從而愈見馬英九之醜行。馬英九口口聲聲叫嚷「把台灣贏回來」,老實說,先「把台灣人民的產業還回來」罷!


2005/10/22 蘋果日報
【張欽、劉昌松╱台北報導】好樂迪與中廣經營的北市林森北路的V-MIX KTV,爆發股東合約糾紛,好樂迪不滿中廣未依持股比例繳交貸款七千二百萬元,認為中廣違約,因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法官昨裁准,緊急函文凍結中廣在台北富邦等八家銀行的存款,並按月查扣V-MIX付給中廣的五百多萬元V-MIX大樓租金。
合開公司未繳貸款
二○○○年中廣與好樂迪耗資三億元合作成立迪廣公司,由迪廣月租經營KTV,雙方約定好樂迪佔六成股權,中廣佔四成。後來,迪廣借貸一億八千萬,好樂迪不滿中廣未繳貸款,因而對簿公堂。
中廣派駐V-MIX副總岡友峰昨說:「因V-MIX生意不好,中廣去年決定釋出百分之四十的迪廣股份並出賣V-MIX大樓,好樂迪有意購買但出價十六億元,遠低於中廣鑑價的二十一億,雙方沒談成,中廣將繼續和好樂迪磋商。」而好樂迪則低調未回應此事。


投資KTV黑吃黑  中廣帳戶遭查封

〔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國民黨黨營媒體中國廣播公司因經營「V-MIX」KTV,與好樂迪KTV發生財務糾紛,銀行帳戶及部分資產昨遭台北地方法院查封!

中廣未依約共同償還貸款 好樂迪聲請假扣押獲准

中廣與好樂迪合資成立迪廣公司經營「V-MIX」KTV後,好樂迪認為,中廣未依合約共同償還貸款一億八千萬,原本雙方仍協商中,但因國民黨近來積極變賣黨產,好樂迪擔心權益受損,遂向台北地院聲請假扣押,要求查封中廣資產及銀行帳戶獲准。

中廣遭查封的帳戶分別是設於大眾、新竹國際商銀、土地銀行、國泰世華、安泰、中華國際商銀、台北富邦及合作金庫等十銀行,中廣在這十行庫開設的帳戶已全遭凍結,此外,迪廣公司每月應支付給中廣的房租五百四十萬元也遭凍結。

對此,中廣表示,這筆貸款是由迪廣公司向銀行申貸,中廣雖擁有迪廣公司四成股權,但並未同意償還這筆貸款,對於遭合作夥伴聲請查封,中廣表示,會與對方好好談,希望圓滿落幕,好樂迪則表示,一切交由司法公斷。

迪廣公司八十九年成立後,曾分別向中興票券及中華票券借款一億五千萬及三千萬元,當時好樂迪要求中廣共同在支票背書擔保,好樂迪主張,中廣原已同意,事後卻反悔,未簽名背書,好樂迪認為,借款人是迪廣公司,中廣身為迪廣股東,也應償還四成貸款,即七千二百萬,但遭中廣拒絕。

最近因國民黨積極變賣黨產,好樂迪擔心權益受損,向法院聲請查封中廣資產,並依法繳交標的物價值三分之一的擔保金即二千四百萬元,台北地院日前裁准,昨天進行查封。

新聞辭典 - 假扣押

假扣押為民事訴訟的保全程序之一,通常是債主為避免債務人脫產,致日後勝訴確定後求償無門,於提出訴訟前,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將債務人的財產查封,暫時「凍住」,因此,中廣遭查封帳戶內的存款,即不可再提領。

假扣押與法院在判決確定後查封債務人財產拍賣的強制執行不同,所以稱之為「假」,為暫時之意。

聲請假扣押時,必須繳交擔保金,通常為債務價值的三分之一,好樂迪欲向中廣催討七千二百萬元,在繳交二千四百萬元擔保金後,即獲法院裁准查封中廣資產,此後,好樂迪必須另提民事訴訟,正式向中廣要求分擔貸款;另中廣在遭查封後,若提出七千二百萬元反擔保,被查封的資產即可啟封。

依照民事訴訟法等規定,將來好樂迪若勝訴,即可從目前遭查封的中廣資產中抵償,反之,若好樂迪敗訴,且中廣若因被查封而有所損失,中廣即可向法院聲請從好樂迪繳交的二千四百萬元擔保金中抵償。 (記者劉志原)

東星大樓 曾傳掏空黨產弊端

記者劉志原╱新聞幕後

東星國際大樓位於台北市林森北路,由東帝士集團旗下東星建設所興建,八十八年間中廣賣掉仁愛路舊大樓後,以三十三億元購下東星國際大樓,欲做為媒體總部,但因當地龍蛇雜處,中廣遂另覓松江路新址辦公,東星國際大樓則租給迪廣公司開設「V-MIX」KTV。

八十九年間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瑞都案時,意外發現東星國際大樓疑有掏空國民黨黨產之虞,因為依照八十九年間的行情,東星國際大樓市值應該是在十二至十五億,但中廣卻以三十三億高價購入。

那時檢調懷疑,當時尚未潛逃國外的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透過關係,藉賣大樓向國民黨套現,以解決個人財務危機,但最後因國民黨未出面主張權益受損,全案也不了了之。

迪廣公司租用東星國際大樓開設「V-MIX」KTV,租約到一○四年八月,但中廣已決定將手中的迪廣股權出售,由於好樂迪名下的迪廣股權已出售給錢櫃,目前中廣也希望將迪廣持股出售給錢櫃。

10/22/2005 5:1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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