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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職併公職 民眾服務總社 始作俑者

〔自由時報記者范正祥報導〕考試院官員昨天指出,「黨職併公職」這個荒謬現象的源頭,就是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在民國六十年9月17日發函給考試院的一紙文書,其檢奉的年資互相採計要點,根本違反公務員退休條例及施行細則!


該公文書在保密區分列為「機密」,處理速度為「速件」,無副本抄送單位。內容共七頁,包括本文、「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暨公務人員服務年資互相採計要點」,及「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職級比照採計表」、「台灣省民眾服務社及所屬支社分社專職人員職級比照採計表」、「台北市民眾服務社專職人員職級比照採計表」。

本文載明: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服務地區包括台澎金馬及海外僑社,大部分業務是受政府委託辦理,其總社及所屬省市服務社各級專職人員的任用、升遷、敘薪、考績、獎懲等辦法,都是比照政府有關法規訂定,實質與公務人員並無差異,為獎勵忠勤及便於與公務人員交流互調計,總社及所屬省市服務社各級專職人員具有法定任用資格者轉任政府公職時,擬請比照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及亞洲反共聯盟總會等社會團體專職人員服務年資,於轉任政府公職時予以採計案例,核敘相當職級,採計原有年資。

考試院官員指出,當時的考試院長是孫科,銓敘部長是石覺,錯誤的開始,種下黨職併公職荒謬惡果。在比照採計之下,黨工年資從相當常任文官最初級的委任一職等到最頂級的簡任十四職等都涵蓋在內,可謂吃乾抹淨!

11/18/2005 7:48:57 AM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nov/18/today-p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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