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切腹吧!
■ 鄭文智
中選會委員趙叔鍵在立委選舉投票程序爭議上,曾慷慨激昂的說:「如果一階段領票,就切腹自殺」。現在立委投票一階段都定案,結果也出來了,也沒有出現所謂的一階段領票會引起暴動。趙叔鍵不但沒有實現承諾,又將要在中選會中提案,總統大選應該要二階段方式領票。是否應先切腹再提案?
另外,去年年初,NCC蘇永欽主委為了加速NCC組織法第四條修正案的進度,信誓旦旦的表示,將於修法完成後立即請辭。該修正案也在最後的會期內修法完成,但在第七屆立委選舉結束後,七名NCC委員一改初衷,將「忍辱負重」留任至第二屆委員產生為止,一個也沒有辭職的打算。
王世堅委員遵守承諾,將挑選黃道吉日跳海,請趙叔鍵與NCC委員們,也拿出你們的Guts來,特別是「為人師表」的委員們,實現承諾該切腹就切腹,該請辭就請辭吧!不然我們如何教育我們的下一代呢?(作者為中和市民)
NCC委員 不如王世堅
■ 王思為
報載NCC留任的七名委員認為立委選後「環境已改變」,所以決定毀棄當初所做只留任到今年一月底的承諾,想要集體繼續留任,並藉此阻撓行政院提名第二屆委員的準備程序。
違憲,對於這些委員來說或許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當我們看到了違憲的委員為了保護既得官位而醜態畢露的同時,也不禁擔心所謂「獨立機關」在未來立院國民黨一黨獨大之下,將會如何「不獨立」地行使職權、積極為某特定政黨護航?畢竟憲法都可以違逆、委員的正當性都可以不用在乎,那NCC的獨立性在他們心中又算什麼?
此話怎講?大法官釋字第六一三號將NCC組織法的委員產生方式依照「政黨比例代表制」認定違憲,並要求立院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通過NCC組織法修正,否則該法失其效力(換句話說,縱使NCC委員有任期保障,但在組織法違憲的情況下,大法官會議給予委員任期的緩衝至該法失效,亦即本屆NCC委員的任期最長不超過今年底)。
在大法官解釋的這番壓力下,立院於上個會期末匆促地通過NCC組織法的修正,讓NCC委員的產生方式改由行政院長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在經過大法官裁決、再經過立法院的通傳會組織法修正後,現任NCC委員的違憲、違法狀態自是無庸置疑。然而該機關的發言人卻厚顏地指責大法官釋字第六一三號是「烏雲罩頂」、「一絲瑕疵」,對於自身違憲又違法的存在狀態絲毫不覺尷尬,無疑地這已是對所謂獨立機關公正信譽最大的折損;加上他們要是繼續賴著不走,問題就更大了:第一屆NCC委員之產生,是依照第六屆立院的政黨比例分配後經該屆立院行使同意權,但第六屆立法委員將於本月底全數畢業,因此這些NCC委員的職務正當性亦將隨之終止;這七位不具正當性的違憲委員繼續留任,除了是讓違憲、違法的狀態持續下去,剝奪了行政院長的人事權之外,對新一屆的立院也有藐視國會之虞。
一個獨立機關居然可以自己獨立於憲法、行政權跟立法權之外,憲政怪獸不用等到國民黨一黨獨大後的濫權,現在就已經產生了!
(作者為歐盟研究協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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