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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4

和平協議 中國有哪次做到

記者鄒景雯/特稿

和中國簽訂和平協議的下場是什麼?看看西藏或是越南的經驗,就知道什麼叫作殘民以逞,和平只是要人自動繳械的同義辭,和平若是真相,就應該到聯合國去調停,對於和平協議有憧憬的政商名流,應當先去問問對岸是否願意雙方一起到UN去談?

 看看西藏 只見血腥鎮壓

和平協議這樣的把戲,是齣老戲碼,過往在中國上檔搬演時,槍與血是必備的道具,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國強迫西藏在北京簽下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就是用和平為包裝,並且保證西藏六十年不變,結果簽約的同時,隨即就是解放軍大舉壓境改變西藏政治體制並且限制宗教自由的開始,一九五九年因此爆發武裝衝突,和平協議成為一張廢紙,達賴喇嘛流亡海外。

十七大對台提出和平協議的胡錦濤,與西藏更是淵源「深厚」,一九八九年的血腥鎮壓就是出自這位黨委書記的一聲令下,而現在的西藏,運用漢人大量移民的清鄉滅種,和平協議根本成了歷史的反諷與笑話。

再看看越南的例子就更徹底了,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七日中國兵分四路發動所謂的「懲越戰爭」,前一天越南的談判代表還在中國和平協商,雙方酒酣耳熱之際,中國已經翻臉如翻書,直接出兵開打了。

至於中國國民黨,並不缺乏類似的歷史經驗,他們永遠的總裁蔣介石與中國共產黨打打停停、停停打打,簽過三次停戰協議,最後被一舉趕過台灣海峽,兵敗如山倒,協議從未兌現過。

如今,該黨的榮譽主席連戰去和胡錦濤寫下了國共共識,馬英九當成聖旨必須執行,在中國有重大利益的紅頂商人則頻敲邊鼓,以和平共處法呼應和平協議的核心。但沒有一個人負責任的說明,中國有哪一次忠誠履行過和平協議?

台灣一向是和平的,缺乏和平紀錄的中國,起碼要到聯合國的平台上,透過國際見證來執行他的對台和平計畫,驗明「和平崛起」的正身,對岸若不同意,那這份和平協議只是招降書,就看台灣有誰敢叛國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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