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3/new/nov/10/today-so1.htm

2003.11.10

腳踏車零件商 債留台灣逾億

〔記者蘇恩民、江志雄╱台北、宜蘭連線報導〕國內極知名的腳踏車零組件製造商金同山企業公司,傳出涉及逾億元「債留台灣、錢進中國」案,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調查發現,金同山負責人林忠宗以投資名義將數億元貸款資金移轉中國後,台灣母公司突然於去年無預警歇業,因此依詐欺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罪嫌將他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檢方近日將傳訊林忠宗出面說明案情;另據悉,林某曾被限制出境,檢調正追查了解林某有無誠意償還巨額貸款,並依此研究是否再度對他實施境管措施。

  專案小組指出,金同山企業在八十七年八月間,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赴中國投資開設分公司,獲准後,即持投審會核准文件,先後向國內多家金融行庫貸款數億元,攜往中國深圳設廠,不料,台灣母公司竟於去年無預警歇業,並停止繳納貸款本息。銀行懷疑金同山惡性倒閉,向檢調單位提出詐欺等檢舉。

  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經數月蒐證,發現金同山企業和國內六、七家金融機構有業務往來,其中,積欠貸款金額最高的第一銀行,截至去年六月底,仍有高達六十六筆合計一億三千萬元尚未償還,而金同山負責人林忠宗,大部分時間都住在中國;專案檢察官接獲通報,得知林某已於日前返台,決定近日傳他到案說明,釐清本案有無涉及詐欺等犯行。

  至於林忠宗另被控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在於檢調查知,金同山企業呈送主管機關審查的財務報表,疑有故意未依法揭露赴海外投資損益相關資訊的情形,違反商業會計法。

  檢調日前將簽證會計師約談到案,會計師證稱,他曾具體要求資方提供中國投資損益表,但遭林忠宗拒絕,林僅同意交出投審會審查通過的文件,以及投資中國的資金匯款紀錄,因資料不全,他只好出具保留意見,註明此部分財報資料,是以直接成本法登載,而非正統的權益分析法作帳。

  辦案人員指出,依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若有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金同山公司廠址附近居民表示,金同山企業是經財政部核定的保稅廠,營業項目為高級腳踏車的車台、輪胎、鋼圈及變速器等關鍵零配件製造,在宜蘭縣五結鄉設廠迄今已三十多年,全盛時期員工達兩百多人,堪稱國內規模最大的腳踏車零配件供應商。但近年來事業重心已逐漸移往中國,宜蘭廠則於去年底突然宣布解散,目前只留少數員工留廠從事接單業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autiamd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