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村整建 自建戶最高補償130萬

〔記者田世昊/台北報導〕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眷改條例第十八條之一修正草案,對於眷村整建戶的自建部分予以補償,每戶約可補償台幣九十萬元到一百三十萬元,將增加眷改基金二十六億元的支出,但可加速五千戶眷村遷建,讓國防部對原址土地進行處分,依今年公告地價,金額可達新台幣一百八十二億餘元。

因事涉及政府預算調整,委員會決議將此案送朝野協商。

此次修法主要是解決眷村整建戶問題,加速眷村改建速度;眷村整建戶是指民國七十七年到八十二年間,配合國防部指示自行負擔部分費用增建眷舍的眷戶,當時國防部每戶補助二十至四十萬元,每戶自行負擔一百五十萬到二百二十萬元工程費,但在此次修法前,增建部分無法獲得補償,許多整建戶不願遷建,因而修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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