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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長順台北報導)退役飛官何英鈴被控受到中國派駐香港的情報組織利誘,返台蒐集不具機密性的軍事、地圖等資料,意圖吸收孫姓退役軍官加入中國情報組織沒成功。何英鈴一、二審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罪,判刑一年六個月,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五十六歲的何英鈴陸軍官校專修班十六期畢業,1982年少校飛行官退役,進入台灣航空公司任職,多次前往港澳地區。1996年在香港被中國情報員「藍先生」吸收,返台蒐集不具機密性的軍事刊物、台灣地形圖,影印後帶到香港交給「藍先生」,先後獲取約一百萬元港幣報酬。1998年間改由「游先生」與何英鈴接觸,要求何英鈴返台吸收可蒐集軍事情報的人選。
何英鈴想起台灣航空公司孫姓同事是陸軍官校正期班畢業,有同期同學在各軍種擔任司令、副總司令之職,即與孫姓同事接觸,並兩度偕同孫姓同事前往港澳與「游先生」見面,「游先生」要求蒐集佳山計畫、F十六戰機等軍事機密,孫姓同事返國後覺得不妥,拒絕加入大陸情報組織,何英鈴才未得逞。
2002年一月,何英鈴再度攜帶儲存不具機密性的陸軍學術季刊第二十七期內容的筆記型電腦,準備前往澳門時,被調查局台南縣調站查獲,並到其住處起出通信晶片一片。
20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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