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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報導,前屏東縣議會議長鄭太吉,民國83年間,由於鍾源峰與他人經營賭場,未依鄭太吉的意思繳交規費,導致鄭心生不滿,加上屏東縣議員黃慶平与鍾的賭場恩怨,致鄭太吉忿恨難忍,83年12月13日凌晨,糾集手下共同槍殺鍾源峰16槍死亡,經屏東地檢署于84年依殺人罪起訴後,歷經高等法院4次更審,歷時5年,最高法院89年7月14日,以殺人罪判決鄭太吉死刑定讞,高檢署並在同年8月2日晚間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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