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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基隆市十八日電)涉入基隆公車處購地弊案的市長許財利,基隆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今天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提起公訴,具體求刑八年。同案兩名購買土地的股東蔣錦華被求刑五年、杜鎮川被求刑六年,杜鎮川並且因為累犯被求處加重其刑。被告林正明偵查中自白,檢方希望減輕或免除其刑。

起訴書表示,被告許財利身為基隆市長,竟然不知迴避利益,也不顧實際需求,反而利用市長職權施壓下屬採購其與杜鎮川合資購買的土地,藉此圖謀私利,有違市民付託。

購地案發生在民國九十二年,許財利和商人林正明合資新台幣四千七百多萬元,購買位在七堵區的五豐化工廠一千多坪土地,事後再以八千五百萬轉賣給基隆市府,作為公車處修理場。

後來市議會認為得標與底價太接近,疑有弊端要求解約,並向基隆地檢署告發。

起訴書指出,曾經擔任基隆市副議長的杜鎮川,透過管道瞭解基隆市政府公車處編列一億元預算欲興建公車處修理場。因此,邀約許財利共同投資購買五豐公司股權與土地。

許財利另覓金主,獲得友人林正明、蔣錦華等人同意加入,共同籌募資金,計畫將坡度陡峭不易開發的低價值土地,先分割出售給基隆公車處。

許財利再利用市長職權施壓公車處人員採購,以公車處支付的購地款,作為購買五豐化工的股權與土地尾款。同時,利用變更都市計畫的方式,將該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由乙種工業用地,變更為中密度開發的住宅區。藉此,提高土地利用價值,以牟取暴利。

去年底三合一縣市長選舉前,林正明再度出面指控許財利在此購地案中涉嫌圖利,企圖利用這筆土地交易轉手賺差價,當時也成為基隆市長選舉的爭議焦點,許財利及林正明等人為此還分別在廟前發重誓。

今年一月檢調單位約談與偵訊後,檢察官裁定,同案集資股東蔣錦華及杜鎮川分別以新台幣五十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許財利以兩百五十萬元交保。

5/18/2006 7:1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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