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億萬富翁馬英九盤算幽靈財產/pavv
據報導:根據馬英九(其父已逝,又年近六旬,以下簡稱『老馬』)2004年12月向監察院申報財產資料顯示,存款6195萬元,債權150萬元(借其姐馬以南),另有三棟房子市值總計超過3000萬元以上(房仲業者估算),股票市值約480萬元(中鋼4327股、兆豐金113680股、富邦金10224股、荷銀鴻利基金15萬股)。老馬夫婦總財產超過億元,躋身政壇富豪之列。
小市民看到大市長執政七年半,雖政風敗壞、弊案連連(比中央政府加其他縣市的弊案總數還多;但統媒淡化、或不報,所以,一般人沒印象)、毫無建樹(連陳市長時代已規劃好的巨蛋,八年了,也蓋不起來);但卻摳錢有術,任內存款增加約4275萬元(註一),平均每年增加約570萬元(以7.5年計),理財能力的確超高桿!若加計其自稱捐贈5300萬元給兩個基金會,則更見偉大,貧苦市民大眾雖不爭氣,賺錢無方,自慚形穢,但擁有這款肥滋茲的市長,也足堪告慰;可笑傲全世界矣!茲謹就各方資訊,及法令規定分析、評論如下:
一、據老馬自辯:他的財產都是放在存款,沒有買第二幢房子。他和太太周美青兩人薪水加起來每個月有30萬,又省吃儉用才存下來的,每年存款約增加300萬元,存款到一定程度,利息增加很快,因此,存款看起來很多。
二、統媒代辯:老馬吃的方面,晨泳時,早上是鮮奶加三明治,中午便當則在100元內。一天花費不會超過300元,而且不應酬、不送禮,也很少穿著名牌,夫妻倆人一年可以存300萬元。西裝一套,只有三、四千元,西裝穿了10多年修補後繼續穿,襯衫都是自己燙,只有西裝才會送洗。
三、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徐佳菁、顏勝冠召開記者會指出:馬英九、周美青夫妻都是薪水階級,兩人每個月薪水加起來不到三十萬元(老馬市長月薪約14萬、周月薪約12萬至15萬)。所以,要請老馬「好康鬥相報」,如何省吃儉用,不吃不喝,一個月能存三十萬元?又要支應兩個女兒分別前往美國唸書,11年多出4330萬元,平均每年增加360萬元,財產增長能力真是羨煞一般民眾。
徐佳青並質疑,馬英九兩次選舉後財產都暴增一千多萬元,如果如老馬所說選舉補助款都捐出,這些錢從何而來?她也呼籲以老馬選票補助款成立的兩個基金會應公布帳目;且他先前並無兆豐金控和富邦金股票,為何現在卻持有?
四、真相探討:
(一)老馬夫婦的月薪總額大約三十萬元:因為市長特支費係供其從事與其職務有關的應酬(如應付紅、白貼,及招待賓客),其中一半可不必檢據報銷;另一半則要檢據報銷!因此,市長薪水只計本薪、職務加給、和主管加給大約18萬,和各部會首長差不多。至於其夫人任職中國商銀法務室副主任,應屬中級主管,月薪約12萬。
(二)老馬夫婦的兩個女兒相繼赴美留學,其開銷每人每年約需新台幣215萬元(註二),兩人同時就讀,一年要新台幣430萬元以上。
(三)老馬稱他已將兩次選舉補助款都捐給兩個基金:那是他自己為2008年大選所設立的新臺灣人基金,及敦安基金。本質上還是可完全掌控,和放在他口袋裡並無差異!並非慈善捐款。如無政治目的、或操控企圖,應學習第一家庭捐贈八大弱勢團體!又據東森新聞報導,該兩基金會董事們(鴻海、長榮、及廣達集團董事長、和張忠謀夫婦),充分展現2008年傲人的強大工商人脈。如此這般,爭大位的帳房,硬說是慈善機構,誰能信服?
(四)老馬說:每年存款約增加300萬元,因存款到一定程度,利息增加很快。事實上,他的存款增加曲線很不規則;如依其自1996年8月申報後,每次申報的增加額是:12,720,013元(第一任市長選後申報)、5,955,171元、933,711元、11,484,707元(第二任市長選後申報)、3,141,778元(註三)。
(五)馬夫人在中國商銀服務,依銀行內規規定,其薪資所得可存在該行,享有行員優惠利率,目前約為軍公教優惠存款18%的一半;但有最高額度限制。至於非本人薪資所得併存生息,屬違法行為!
五、合理的懷疑:
綜上所述,老馬夫婦的年度合法所得,應不超過500萬元(法定薪資所得額,加合法的存款利息所得),扣除其兩位女兒留學費用後,餘款應已不足繳納綜合所得稅(約需100萬元)了,那能有積蓄?因此,小市民合理懷疑如下:
(一)老馬違法報銷市長特支費:可能拿不實收據報銷其生活開支,而謊稱「省吃儉用」美德,以掩飾詐領的「貪污」罪行!5月14日蘋果日報報導,「據了解,馬餐飲、交通費都從首長特支費提撥」。這就是吃市民「夠過」的明證。
自認公正無私,不怕老虎的檢察官應拿出追查 SO GO 禮券的勇氣(當時動員三十餘人搜索 SO GO、並帶走2002至2004年數大箱銷售憑證),查扣七年來的市長特支費報銷收據!逐一過濾。更應比照起訴前台銀何總經理私報特支費案例,從重求刑(七年累犯,不法得利應在700萬元以上;又是動見觀瞻的首都市長,2008總統候選人,不知潔身自愛,為百官表率,當然要罪加三等)。
(二)老馬說謊情節嚴重,應比照2000年宋楚瑜興票案例,詳查究辦:本案老馬無法自圓其說,破綻百出的窘態,不下於2000年興票案的宋楚瑜。謹列舉事證如下:
1、對其財產暴增,馬僅以每年可增300萬存款之說詞應付;但八年來,他的存款增加曲線很不規則(軍公教家庭所得增加曲線,應非常規律,否則就是有業外收入,或官商勾結賄款入帳,香港政府就是以此曲線律動,整肅貪官),業已赤裸裸地揭穿其謊言。真相?
2、兩次市長選舉補助款,到底捐出多少?5月13日說捐90%;但市議員徐佳菁再追擊,兩天後,他改口已全數捐出4700萬元;但卻不敢自動公布各項捐助細目,及基金會組織、運作情形,還耍弄官僚嘴臉,要老百姓自己去查,徐市議員都要不到的資料,普羅大眾就更不必說了。宋楚瑜在興票案的敗筆就是說詞反覆,不願正視問題,以致到手的鴨子飛了!看來,馬也犯下類似錯誤。
3、選舉政治獻金結報不實,違反選罷法,並欺騙市民:倘使兩次市長選舉補助款都捐出去,如何解釋,每遇選舉,財產就暴增千餘萬元的事實?簡單的推斷,應係選舉政治獻金超收入帳!也許有數億元之多,尤其是2000年激烈選戰所帶來的龐大財富,絕非升斗小民所能想像。
當然,結報不實,才能在本業明顯入不敷出的情況下,還年年有數以百萬計的存款增加。是否還有學當年宋楚瑜匯出存入親友戶頭?又這些來路不明的錢,是何方神聖給的?是中國投資2008年的獻金?或阻擋軍購案的酬金?抑或奸商預付的頭期款?有必要說清楚,講明白!
4、兩位女兒留學美國總學年度應超過10個(6+4),至少要花費2000萬元;又有無購屋置產,應交代清楚!留學費用龐大,依宋楚瑜興票案例判斷,應該是由選舉政治獻金支付!至於如何匯贈女兒,有無購屋,藏富於美,則更應坦承公佈匯款流水單號。
每年超過百萬元的贈款,應繳贈與稅,前法務部長、法學博士,老馬辦了嗎?也許有奸商為投資2008包辦一切,這種懷疑也是合理!因為公開的收入明顯不符已知開銷,問題出在老馬不肯攤開說明,以服眾!所以,貧苦大眾只好發揮想像力,替他找財源!但找來找去,都有損他的清廉與誠信!
5、市議員徐佳菁質疑老馬,以前並無兆豐金控和富邦金股票,為何現在卻持有?他心裡有鬼,始終不敢回答, 因為第一夫人進出股票,被國民黨窮追猛打地羞辱(以3000多萬本金投資兩年多,只賺50多萬就被諷刺為股神),獲利加上基金所得總共僅261萬元,只好又湊足400萬元捐贈八大弱勢團體案例。這般窘態,當然讓老馬頓時驚醒,自己也身陷其中,故採封口政策,羞於啟齒!
合理懷疑:賤賣台北銀行後,又持有富邦金股票,難免瓜田李下,連想那是贈品?是否還有更多藏於人頭戶?
更重要的問題是:可能有不可告人的2008密約,或政治獻金存在。因為,老馬未依法公開標售台北銀行給富邦集團(如果是執政黨,必定被指責是賤賣國產,是天大的弊端。)這樁交易,相當特殊,違法卻不見檢調主動偵辦?民選市議會為何不強力護產?績效卓著的老銀行為何執意要賣給新興小銀行?
凡此種種疑點,在在顯示,這是見者有份,利益均霑的分肥案。最大受益者是富邦集團,獲得千載難逢的良機,奠立在金控業的霸業!次是賣方,有人跟隨發大財,老馬則被抓到兩次去該金控公司招待所吃魚翅。
這是官商勾結,掏空公產的典型案例。如果比照高雄捷運公司案,以陳哲男兩張機票(台北至南韓約39000元)是別人付款,就被以「貪污罪」起訴的標準論!本案應以判「無期徒刑」定讞!又如以中國的反貪污法治罪,早就槍斃!檢察官為什麼不辦?人贓俱獲,還要持雙重標準嗎?打老虎正是時候了!
6、老馬六千多萬元現金用其夫人戶頭存款,是否享有中國商銀優惠利率,非法侵佔上市公司小股東權益?否則,老馬怎會一再表示:「利息增加很快」?無特權的小市民存款年率不到2%,利息微薄,似有若無,怎麼也感受不到「很快」的快感!
希望老馬率同夫人說明清楚,也順便教導市民理財之道。至於中國商銀更應該向股東公開說明:有無特權存款,以釋群疑!
(三)老馬擁有三棟房屋,除自住外,尚有台北市大安區(精華地段)、及新店房子各一,如何處理?如果出租、有無報繳租賃所得稅?又一人擁有三棟房屋,台北市政府是否依法加重課征其房地產稅捐、或空屋稅?應從實公開,接受檢驗!
(四)統媒保馬護過頭,應停止幼稚的形象塑造。部分統媒稱:老馬一天花費不會超過300元,西裝一套,只有三、四千元,穿了10多年修補後繼續穿。真的嗎?最近半年遊遍西歐、美國、新加坡、及澳大利亞等,都是這樣吃、穿(那套修補後的西裝)?
民智已開,不要造神了! 徒留「拍馬屁」笑柄;但這些話,如果引自老馬之口,則問題就大了!IQ有問題也!他就是「晉惠帝第二」!
六、感慨萬千:
(一)老馬自認清廉,也被統媒形容為「不沾鍋」(就是遇事不敢負責的同義詞);但他沾到錢,就被黏住了!七年半的市長任期,財產竟暴增4275萬元,他遮遮掩掩,始終不敢坦然面對問題,說清楚講明白,這是他的天性。對別人要求「高道德標準」,自己卻不理會道德。
例如:陳定南派代表出席中選會,依例領取車馬費,被泛藍政客、統媒圍剿,他主張應採「高道德標準」,繳回車馬費,陳照辦;但事後發現老馬自己也曾數次缺席,卻照領車馬費,無論民進黨如何要求他比照辦理,他就是不理。
再就逼迫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繳回合法領取的分紅,情節彷彿上述前例的翻版,林順應輿情繳回了!執政黨要求其比照將國民黨侵佔的黨產交還國家,他也是不理!此次財產暴增案,放不下錢與面子,不肯公開各相關帳目與流程。在統媒和泛藍檢調司法系統的護衛下,還是會輕易過關;但他已污穢疑雲纏身,形象與誠信大跌,儼然老宋第二。
(二)目前檢調司法系統的作為,似乎正印證前國民黨高層所說的:「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名言。凡是事涉民進黨的爆料案,絕對小題大作,捕風捉影,行動快速。如偵辦SO GO禮券案、陳哲男買賣股票案,這些內行人用膝蓋想也知道,不成立的奈米小案子,他們卻把它當會動搖國本的大案。至於涉及老馬的案子(含本案),無論大小,都置若罔聞。謹舉數例如下:
1、歷年國民黨侵佔國有財產數千億,監察院已完成調查報告,目標明確、帳目清楚,國民黨仍賴帳不還,而馬英九卻急急賤賣變現,企圖逃避全民追討。從未聽聞檢調司法人員,以國家訴訟代理人身份,主動偵辦,並下令假扣押。
2、2003年SARS起於台北市長領導無方、應變無能、及衛生機構人員失職,致傳染開來。造成全國恐慌、奪走87條人命、重創全國經濟活動(檢察官在起訴書中,認定損失逾2000億)。業經偵結起訴在案,台北市政府有關官員,均被求處重刑,卻不包括老馬及其親信,而該案也遲遲不見開庭?
3、2001年納莉颱風造成台北市精華區停水、停電6天7夜,2000多棟大樓停業一星期(SO GO因此撐不下去,要求紓困)、捷運系統停擺(約4月之久,各線才完全恢復),造成全市上千億元的經濟損失、及30條人命。一河之隔的基隆市、及台北縣都安然無恙,惟獨台北市大禍臨頭,難道完全沒有人為疏失?檢察官卻以天災草草結案。
4、台北捷運公司員工集體吃票弊案,涉案多達百餘人;但都卻沒事!
5、老馬今年春節前往苗栗縣馬家庄發300個紅包,每包100元,共30萬元,卻用客家委員會的預算科目支付。統媒還當美事一樁,大肆宣傳。這案子可解讀為2008大選綁票,違反選罷法,其嚴重性遠超過「頭目津貼政見」案,也可解讀為瀆職,濫用公款,做人情!為何檢調人員不採取行動?如果本案無罪確定,以後,蘇家庄、謝家庄有福了!預算科目不必管制、賄選不必抓了!
(三)統媒霸佔台灣市場顛倒是非、扭曲道德觀:它們秉持外省優越感主義,凡我族類,有錯文過飾非、無過逢迎造神,對本土人士則造謠醜化,極盡打擊能事!如此兩極化偏見傳播,日積月累深化人心,絕大多數人被毒化、弱智化、甚至失智,已無分辨是非善惡能力,這是今天臺灣社會最大亂源所在!
當然,不受洗腦者也有,這些稀有動物沒有媒體,發揮不了扭轉乾坤的影響力!更無奈的是,凡外省族群有任何天大的弊案,報過就算了,不但不追蹤報導,反而為他們造謠反駁,認為是被迫害。
因此,在這種惡劣的媒體生態下,目前老馬雖犯下類似興票案醜聞;但他有統媒和檢調司法系統的護衛,應不會步向宋楚瑜後塵。所以,可預期最後,老馬還是會脫韁而去。在老馬軟腳蹄踐踏下,臺灣的主權、尊嚴、公道和正義必蕩然無存!
附註:
註一:老馬最近一次申報財產日期是2004年12月存款6195萬元,依其說法,每年可增加300萬元,推斷18個月後的今天,現金增加額應該是450萬元(450x1.5),總存款約6645萬元,另加債權150萬元,加股票現值約480萬元,總額約7275元。減去第一任市長就職前約3000萬元(以1996年8月申報數2771萬元,另酌加選前,任政治大學副教授存款增加數。應注意,本職較低,且無主管加給、首長特支費等),得其7.5年任內增加約4275萬元。
註二:據悉:哈佛大學學費每學年度約6.5萬美金,其他大學學費雖然較便宜;但至少也要付6折3.9萬美金,約合新台幣130萬元(按過去數年美金兌新台幣匯率在34.0至32.5元之間盤整之中價位33.25元計)。權貴子女在外生活不能太寒酸,所以,應買一部中等房車,每年折舊約8萬元(按80萬元分10年攤提)、車輛保險費約15萬元(北美保險費很貴)、油料及保養費約15萬元、生活費約24萬元、租屋費約30萬元,另雜支、書籍費、學生保險費、偶而醫療費共約15萬元,生活費用總額約107萬元。若再省,生活費用總額以8折計,也需85萬元,加學費應付總額約215萬元。
註三:存款增加曲線之產生,是以每兩次相鄰申報數差額點,在座標上所連接而成的曲線。因為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職務異動時才要報,所以,不是採曆年制。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