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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看看台灣媒體如何打壓客家文化 您已經打壓了50年 請給客家文化喘息的時間!視客家文物為何物?是手術台上奄奄一息的族群

客家文化
已經被國民黨打壓了50年

2000年後有多少向前動力

請給它一個喘息的時間

對中國時報2007年10月8日A5版「客家館養蚊子 行政院還要蓋一座」報導之回應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聲明稿

一、 客家人在台灣有441萬,佔人口數近20%。過去七年投入總經費近兩億元,補助地方政府興建客家文物館,平均一年不到三千萬,已經是少的可憐,卻被中國時報3年來多次炒作,以斗大標題指稱「客家館養蚊子」,不是該報缺乏多元文化理念,就是對客家有偏見?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特提出嚴重質疑與抗議。

二、 立法院預算中心對客委會的預算所做的分析,亦顯示其缺乏多元文化理念為基礎,竟以文化館的門票收入多寡來衡量績效。客家文化過去五十年,在國民黨殖民主義的同化政策下,已流失近百分之八十,在多元文化主義的時代,對過去被打壓的文化,政府有責任以公共資源協助搶救及振興,而非以商業價值來衡量。更何況文化是一種資產、一種投資,不是用門票收入可以衡量的。

三、 立法院預算中心所列的客家文化館,這兩年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民間社團共同努力下,其使用率已有明顯進步及提昇,例如台中縣土牛文化館、台北縣客家文化園區、花蓮鳳林客家文化館。其中最令人感動的是,每一個客家文化館均有數十位文化志工,義務擔任解說員、管理員等,他們對客家文化推廣的績效與努力,已得到客家界非常大的肯定與敬佩,不是中國時報或立法院預算中心可以一筆抹煞的。

四、 行政院客委會對輿論界的批評,向來抱持著開放的胸襟,不會一味的以客家本位來自我防衛。例如三年前,中國時報一系列調查採訪,探討政府公共建設的議題,當然包括客家文化館。我們虛心接受指教,內部也重新檢討政策,包括不鼓勵新建文化館,對所有館舍補助之申請案,嚴謹審核其軟體規劃及經營管理的計劃等等。另一方面,也針對已興建的文化館,如何協助其經營,提昇其使用效率等等,使其充分發揮客家文化推手的功能。

      這二年推動下來,績效已逐漸顯現,像花蓮吉安客家文物館,原本是被列管的館舍,這二年中央、地方及民間社團共同努力,已提昇其使用效率而解除列管,就是一個成功的案例。

      行政院客委會呼籲,客家文化在2000年政黨輪替以來,好不容易從加護病房搶救回來,正準備以無比的信心,迎向客家文化光明的未來,雖然社會環境仍很困難,但客家人一定會努力克服,也期待客家人的努力,社會各界能認真看見,不要隨意給客家冠上污名。


 

 永齡基金會推出---

季紅亱愁春風夜花

是要找回客家文化所凝聚的台灣文化

請給客家人客家文化多一點時間

 

108日有媒體引述立法院預算中心資料,指稱客家館成為「蚊物館」。筆者曾多次帶領學生參觀?#92;多客家文物館,對此說法不敢茍同,特別提出幾點淺見。

一、     所謂「蚊物館」應有客觀衡量標準。此如同衡量碩士生是否可畢業應該以論文成績是否達到70分以上而定。所以,各界如要認定某一文化設施是否為「蚊物館」,則應該先訂定「政府投資金額」換算成3050年分期還本時,每年應回收多少金額?根據這些金額來換算每年應該有多少遊客入場?此標準訂定之後,未達標準之文化設施,方可稱為「蚊物館」,否則毫無準據,欠缺公信。

二、     化館是否一定要購票入場,應該有統一的規定。媒體指稱7座客家館有4座免費參觀。事實上,「免費參觀」相當於企業銷售商品時的「免費試吃」、「免費試用」,其目的在於先吸引消費者前來消費,進而產生「呼朋引伴效應」,吸引更多消費者,此為暫時性行銷策略,所以「短期收入少,不代表以後不會大發利市」,豈能列為施政缺失?如要列為缺失,也應該先訂定法令,強制所有的公營文化設施都要收費。況且,台北市民政局所屬孔廟,有正式管理組織,也沒有收門票,迄今未聞有人質疑其正當性,何以唯獨客家館不收費就會「眾所矚目」?

三、     文化館之效益不以金錢收入為限。目前之報導,完全著眼於「營運收入」。事實上,客家文化館除了保存台灣文化資產外,也具有教育學生晴耕雨讀、自立自強、忠孝、敬老、守望相助、保鄉愛國等品德?#92;能,並可連結觀光景點(如:土牛客家文化館連結東豐自行車道,?山客家生態館連結內灣觀光區,假日都人潮擁擠),延長遊客停留消費時間,為當地增加商機,也增加地方政府稅收。這些無形效益可以委託經濟學專家估計,不宜忽視不計。

四、     客家文化館是「客家語言文化加護病房」,不宜當作「公營事業」要求盈餘。請問,颱風期間,如有人受難,救災單位會考慮成本,而不去搶救嗎?在平日,有貓狗遇難,消防單位會考慮成本不前往搶救嗎?客家語言文化在昔日強力推行國語政策下,已流失殆盡,目前殘存的客家語言文化,透過客家文化館予以搶救,就好比住進加護病房一樣,隨時都有可能領取「語言文化死亡證書」。此時,難道不該「先求生存,再求盈餘」嗎?

五、     客家事務經驗短,不能以一般文化事務標準來苛責。一般文化事務運作時間甚久,經驗十分豐富,當然可以站穩腳步,盈餘豐富。然而,客家事務從客委會成立運作至今才6年,而客家文物館的設置則至多才3、4年,前無經驗可資借鑑傳承,後人正努力找出一條康莊大道,媒體何苦一再相逼,要以模範生的規格來衡量剛學走路的客家館?

六、     教育文化的投資不能全然以金錢收益來衡量其效益。我們不能因為某些小學地處偏遠、學生人數少,就不顧學生受教權而輕言廢校;我們也不能因為「音樂、美術」不能當飯吃,而否定其陶冶身心的無形價值;我們更不能因為「孝順父母、尊敬師長、愛鄉愛國、協助弱勢….」等無價美德,缺乏經濟效益(金錢價值),就將它們從學校教育項目中抽離。一個有良心的老師不會因為輔導中輟生沒有經濟效益而拒絕,因為他的努力可能減少一個未來的「陳進興」,社會治安的成本將大大減少。一個文明的國家寧可廣設學校,多?#92;博物管、文化中心,也不要多?#92;監獄!?#92;多歐洲國家為了提升國民的文化素養,都以低於半價(甚至不到1/3)的門票優惠學生,鼓勵他們多進博物館、多聽歌劇,他們難道不會算計、不懂賺錢嗎?我們台灣的文化人竟一味以金錢效益來衡量文化教育,何以短視近利一至於此? 

筆者擔任教職30年,我可將客家館比喻為剛入學的大一學生。學生正起步學習適應大學課業,怎能馬上要求他們具有畢業生的就業能力?我們面對更生受刑人況且敞開心胸來接納,何以對於教育、觀光、保存台灣文化之根卓有貢獻的客家館,就要一而再、再而三的修理?

轉寄---為客家館申冤!

【本文作者南方客】

 

全文精簡板登在96.10.09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9/today-o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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