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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9.8

真巧 劉松藩宣判前一週出國

〔自由時報記者田世昊、李明賢╱台北報導〕獲悉因台中商銀超貸案遭法院判刑有期徒刑四年定讞,人還在美國的親民黨立委劉松藩昨天傍晚提出辭職書,向立法院辭去立委職務,他在辭職書中批評判決離譜,他感到「痛心疾首」。(註:被你A錢的納稅人才是吧, 美國「人」!) 

據指出,劉松藩「主動」參加立院外交委員會訪美團出席共和黨大會活動,在活動結束後,已經轉往美國西岸洛杉磯,本來預定今日返國,但親民黨核心人士研判,由於劉已辭去立委職務,可能滯留國外,不會返台。部分立委研判,即使劉松藩選擇回國,也可能提出國外醫院證明,以迴避牢災。

黨內知情人士也透露,劉松藩子女全在美國西岸定居,即使不回國,生活照料並無問題。

劉松藩在官司宣判時,剛好人在美國,時間點頗為巧合,也讓外界議論劉是否先知道即將宣判而藉故出國。據透露,8月中旬,劉松藩得知官司即將在9月中宣判,因而主動加入立法院外交委員會訪美團,並於8月卅1日出國。

據訪問團立委指出,劉松藩原本並未在訪問團名單內,而是主動參加,訪問團成員先後回國,劉松藩則轉往洛杉磯。

據了解,劉松藩辦公室是在近中午,經媒體詢問對判決反應時,才獲知消息,而後辦公室也立即通知人在美國的劉松藩,稍後劉松藩透過電話向辦公室口述辭職信內容,由幕僚記錄整理後,於昨天下午五時多,正式向立法院遞出辭職書。

辭職書指出,他連任十屆立委,並歷任立法院副院長、院長等職務,獲悉高等法院判決他四年有期徒刑定讞,不但感到個人蒙受莫大的羞辱,更對司法的獨立與公正性蕩然無存,感到痛心疾首。

辭職書表示,他從政三十餘年,深體政治是妥協的藝術,但法律是鋼鐵的紀律,法官如果依法審理本案,斷不致有如此離譜的判決。

劉松藩也在辭職文中自稱是個信守法理、堅持原則的人格者,一生為議會政治鞠躬盡瘁,行將就木之年,已無力再為台灣社會公理正義而戰,司法踐踏他個人尊嚴事小,但侵犯國會尊嚴事大,因此,他決定立即辭去立委,以謝國會栽培,以向國人謝罪。



〔記者田世昊、羅添斌╱台北報導〕因背信案被判刑四年的親民黨立委劉松藩,昨天下午透過幕僚向立院請辭立委,立法院昨天也立即行函知會中選會註銷立委資格。

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請辭後相關事宜,一切會依行政程序處理;中選會官員則表示,在接到立法院函後,將會請親民黨提出遞補名單,並在十五天內召開中選會委員會議確認遞補人員。

劉松藩擔任立委已經三十二年,連任十屆,是目前立院最資深的立委,王金平在劉請辭後,專程到劉松藩辦公室表達慰問,也對前院長在立院的貢獻表達感佩。

王金平指出,劉松藩未被褫奪公權,因此立院對劉松藩「沒有解除職務的問題」,目前已經是會期中,法院如要逮捕他,依憲法必須要經過立院同意,不過在劉松藩請辭立委後,也就沒有這些問題。

9/8/2004 9:53:20 AM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sep/8/today-fo7.htm



廣三超貸案 劉松藩拒服刑 流亡美國將通緝

(據台視新聞報導)擔任過十屆立委的前立法院長劉松藩,在廣三超貸案中被判刑四年確定,台中地檢署五度傳喚他入監服刑卻潛逃美國沒有到案,檢察官將展開拘提並發佈通緝,劉松藩也可能從卸任國會議長淪為通緝犯。

根據刑法規定,劉松藩的追訴期是十五年,也就是說,現年七十三歲的劉松藩,必須逃亡到八十八歲,才能躲過法律的制裁,而已經傳喚五次,卻都無法拘提到案,檢察官雖然不明講會發佈通緝,但對劉松藩提出的各項理由,也會積極查證, 說要延後執刑。

劉松藩提出的資料經過台灣外交駐外單位的認證這一部分檢察官也會進行查證。也就是說,依照法律,檢察官可能再發出第六次的傳票,如果再度拘提失敗,依法可發佈通緝。

劉松藩將是第一個卸任的國會議長淪為通緝犯。

劉松藩是因為廣三超貸案收取一億五千萬元的佣金,被判刑四年確定,應該要入監服刑,但他卻流亡美國,而同一個案件中,被判刑二十年的主嫌曾正仁,非法超貸一百八十億元,搞得金融界雞飛狗跳,嚴重危害社會,但曾正仁也是不願面對司法,偷渡潛逃到中國。

7/17/2005 3:19: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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