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銀行搶案

彰化商業銀行是西元1905年(民國前七年,清光緒31年)由我曾祖父謝智(字慶祥),和其姊夫吳汝祥所創立,是一家台灣人所創立的銀行,但不幸在台灣光復時,遭財政部派人當作是日本人開的銀行,強行沒收,其后財政部并宣布禁止私人經營商業銀行,隨后并強迫現金增資,當時戰爭過后,經濟蕭條,誰會有那么多錢繳,于是都放棄了,財政部自己也沒錢,是拿二次大戰后期,美軍轟炸台灣時,那些被炸死的,失蹤的台灣人在彰化銀行的存款,以及日本人在彰化銀行的存款。此外,那時來接收的人還貪污,坑了很多存款戶的錢,后來被人發現了,被存款戶追著要錢,其中有一個人跳火車自殺,留下一堆濫帳,搞不清楚錢是誰的,于是都被沒收充公,彰化銀行創立時有八成以上的股票是吳汝祥的,我曾祖父謝智有10%,這么多的股票几乎都被財政部當作日本人的股票沒收了。

  吳汝祥是以前的台灣首富,清朝的時候本來是做台灣和泉州之間的木材和石材生意,是我曾祖父謝智的姐夫。我曾祖父因為家父早逝,本來還有一個弟弟,還沒結婚就死了,在台灣沒有親戚,只有姊姊和姊夫,于是就住在一起。那時本來住在台南,在現在台南有一個地方叫台南神社,吳汝祥和上一代祖先主要是經營嘉義阿里山的林場而致富的,他將嘉義阿里山的杉木經由台南的港口出口到泉州,再由泉州將石材運回台灣,后來清朝將台灣割讓給日本之后,兩岸貿易就中斷了,嘉義阿里山的林場就被日本人佔領了,原本停在台南港口的船也被日本人沒收了,后來有一個日本親王(北白川宮能久親王,曆史上有記載)來台灣,病死在吳汝祥家,日本人就把他家給沒收了,拿去做神社,就是現在的台南神社。之后就搬到彰化,那時從台南到彰化,鐵路沿線有几万甲的地都是吳汝祥的,并有差不多有半個彰化市的土地都是吳汝祥的,非常非常有錢,是當時的台灣首富,后來日本政府進行土地改革,就發行了一种大額公債向地主買地,這种公債面額很大,一般人根本買不起,很難流通,加上利息很低,每年隨著通貨膨脹不斷貶值貶掉,時間久了就不值錢了,后來就想到用這种大額公債充作銀行股本,創立彰化銀行。隔年并將這些公債全部打八折賣給當時的台灣銀行,怎么會有公債才剛發行不久就折价兩成,可見這种公債根本就是欺負台灣人的,并不是公平的公債。那時另外還有一家嘉義銀行,也是用大額公債充作銀行股本創立的,不過后來經營不善被其他銀行合并了。

  彰化銀行創立時原本在彰化市,不久之后就開了鹿港分行,吳汝祥就管彰化總行,派我曾祖父謝智去管鹿港分行,后來陸續又開了竹山、清水、和台中分行。因為台中發展較快,于是將彰化總行改成分行,台中的分行改成總行,后來因為彰化銀行業務蒸蒸日上,規模不斷擴大,引起日本人眼紅,于是開始修改銀行法等各种規范,限制台灣人及日本人的持股比率,不得已只好退居幕后,將總經理的位置換成日本人,并將一部分持股用日本人的人頭方式持有,但股票并不是日本人的。在台灣,上市公司大股東將自家股票以人頭戶方式持有的情況相當多,民國七十七、七十八年股市熱絡時,因為財政部宣布要復征證所稅,連一般的小散戶進出股票也是用人頭戶,甚至近年來不少上市公司老闆還流行用假外資進出自家股票,人頭戶在台灣是相當普遍,相當平常的事情,并不犯法,財政部憑什么只因為看到股東名簿上的名字是日本人,這樣就要將人家的股票沒收。況且這些人頭主要是那時在彰化銀行上班的日本籍員工,及一些平常生意上往來,較熟的日本人,借來當人頭的,是在當時日本統治下,不得不然的變通做法。

  此外,民國八年時如果就像財政部對外宣稱的日資大量涌入,資本分化,人事改觀,經營實權落入日籍人士手中長達二十五年之久,直到台灣光復后,才由日本人手中接收彰化銀行。乍听之下,似乎順理成章,很容易讓人信以為真,以為這樣就可以蒙混過去了,但為何曆年董事、監察人名單上卻看不到這种現象呢?難道在日本殖民統治下,日本人喜歡退居幕后,讓台灣人來經營?還是因為湮滅證据的工作做的不夠仔細,有些地方不小心漏掉了。(參見彰化銀行九十年史)

  而如果事情這么單純,只是接收日資,為什么林獻堂后來以治頭疾為由,跑到日本以后,接著由他的儿子林猶龍接彰化銀行董事長,接下來是他姪女婿羅万陣(這個人那時和林獻堂一起去南京參加受降典禮),然后是一些和霧峰林家關係密切的,最后才改由官派,如果股票如財政部所說都是日本人的,按理說應該是心?坦蕩蕩的,直接接收就好了,為什么還要繞這么大一圈。反過來說,財政部其實心知肚明,知道股票是台灣人的,不是日本人的,才需要繞這一大圈,等被害人差不多已經做古了,以為天下太平了,才改由官派,以免万一新聞曝光,自己成了銀行搶匪。(我曾祖母是民國七十四年初過世,之后隔了一個月左右,財政部將董事長換成与霧峰林家完全無關,學者出身的梁國樹(前中央銀行總裁),而且當時梁國樹原本是第一銀行董事長,陳寶川是彰化銀行董事長,兩人互換,陳寶川變成第一銀行董事長,之后的董事長人選就撇開与霧峰林家的關係了,(參見彰化銀行九十年史,第一銀行100年史,及中縣口述曆史第五輯霧峰林家相關人物訪談紀錄)。

  況且老百姓對政府政策不滿是很常見的事情,經常有人抗議這個抗議那個的,什么時候有人會因此跑到國外去從此不回來的,連自己儿子死了也不回來的,還有諸方政要前往游說勸他返台的,台灣省政府主席還會聘任他為台灣省政府顧問的,死后政府還會頒輓聯給他的,甚至他們家的房子政府還要列入古績編列預算維護的,難道別人都不知道應該如何對政府政策不滿嗎?而日本統治台灣五十年,期間反對异族統治起而抗日的英雄無數,為什么有人是抗日抗到腦袋都搬家了,有人不但沒事,反而越抗日,官越做越大,錢越撈越多,后來還跑到日本去,繼續抗日?難道別人都不擅長抗日,就有人特別擅長抗日,而且如此特殊的抗日方式,光復初期還一度被長官公署誤以為是台省漢奸。而林獻堂原本欠了台灣銀行一大筆債,將被查封拍賣的時候,靠大東信託(轉貼者註:二二八烈士陳炘所創)撥出一筆鉅款解救了他,否則便有破產的可能(參見中縣口述曆史第五輯霧峰林家相關人物訪談紀錄),怎么台灣光復后竟然可以大手筆捐一大筆錢給總督府修介壽館的(參見總統府网站http://www.president.gov.tw/2_special/tour/subject7.html)。此外,林獻堂一行于民國三十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出發,原稱為謝恩團,后來改稱『台灣光復致敬團』,先后拜會了蔣主席、五院院長、國防部長、中央諸官員。其中于九月十三日往會陜西省副長官于于達中將時,捐贈百万元以作為傷夷軍人救恤金;往會陜西省主席祝紹周時,捐贈百万元以作教育費;并在隨后走訪陜西省党部時,亦捐贈五十万元以作党員救恤。九月十四日在當地易俗社為歡迎台灣致敬團演出『秦腔戲劇』時,捐贈二万元。九月二十九日另捐贈給中央党部一千万元。最后在謁見蔣主席時,先由邱念台讀頌詞,再由林獻堂獻長方形之旗,上繡『國族之光』及獻金五千万元,有台灣財政處長顏家淦收執回條(參見台灣霧峰林家留真集)。

 此外,彰化銀行明明是西元1905年創立的,為什麼要改成1950年(民國三十九年,參見 彰化銀行公開說明書),不要以為1905和1950乍看之下差不多,容易混淆,以為這樣就可以蒙混過去了,小學生學過算數的都知道這中間相差了四十五年。

彰化銀行是吳汝祥創立的,這在當時是人盡皆知的事實,彰化銀行創立時有八成以上的股票是吳汝祥的,為什麼要刻意淡化創辦人色彩,只說是糾合中部地方士紳,另一方面卻不斷的強調接收的人,而來接收的林獻堂為什麼這麼偉大,還說是彰銀之父(參見 彰化銀行九十年史)。另外還有媒體報導彰化銀行是霧峰林家創立的,甚至官方的正史也這樣寫(參見 台中市史),連監察院出品的叢書,霧峰林家等待明天,內文中有監察院長錢復及監察委員馬以工、黃煌雄作序,並有親筆簽名,顯見內容經過監察院調查後確認無誤,也將彰化銀行改成林獻堂創立,如果沒有人這樣講,記者怎會這樣寫,重點是財政部為什麼從來都不澄清,還是本來就希望彰化銀行台灣光復前的歷史越模糊越好,最好是沒發生過,連創立的時間也給它改一下。

台灣媒體從業人員相當多,為什麼一家撐不下去,已經停刊的報社,只因為到南京參加受降典禮,回來之後就可以來接收銀行,並且搖身一變成了銀行董事長,並且他們的後代還可以繼續接下去,林猶龍是林獻堂之子,羅光華(前彰化銀行總經理,華南銀行董事長)是羅萬陣之子,張伯欣是張聘三之子,再仔細分析下去應該還有…… 天底下竟然有這麼好康的事情。

而如果銀行確實是日本人的,按理說應該是像其他公營行庫一樣,直接派政府官員接收就好了,為何要委外代工,並且還要給接收的人政治酬庸。反過來說,財政部其實心知肚明,知道銀行是台灣人的,不是日本人的,所以要找個白手套來接收,萬一新聞曝光,就將白手套當作搶匪處理。尤其在當時一般人普遍都知道彰化銀行是吳汝祥創立的,是一家台灣人開的銀行,怎麼會突然變成是在接收日資,董事長怎麼會變成林獻堂,萬一新聞曝光,財政部一定馬上將林獻堂當作搶匪處理。不過林獻堂又不是傻瓜,他當然也知道這點,該拿的好處都已經拿的差不多了,民國三十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就以治頭疾為由,跑到日本去,從此就不回來了。財政部發現之後就派諸多政要前往遊說勸他返台,不然萬一新聞曝光,財政部自己豈不成了銀行搶匪。而且也不能找別人來接,萬一新聞曝光,來接董事長位置的人一定說是財政部派來的,跟他無關。但林獻堂始終堅持不肯返台,但董事長位置不能一直懸缺在那邊,時間拖久了,讓人起疑了怎麼辦呢﹖到了民國四十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財政部只好派林獻堂的兒子林猶龍來接彰化銀行董事長,並以林獻堂為高等顧問,萬一新聞曝光,就說是他們家幹的,把他兒子林猶龍當作搶匪處理。後來林猶龍於民國四十四年七月十七日突然死掉了(死因至今仍是個謎,傳說是高層要逼林獻堂返台,參見 中縣口述歷史第五輯 霧峰林家相關人物訪談紀錄),林獻堂還是堅持不肯回來,八月十一日彰化銀行就補選林獻堂的姪女婿羅萬陣為民股董事,接著由羅萬陣繼任彰化銀行董事長,萬一新聞曝光,就說是他們家幹的,把這些人當作搶匪處理,之後的董事長人選都是和霧峰林家關係密切的,直到被害人差不多都已經作古了,才改由官派,並將彰化銀行創辦人改成林獻堂,創立的時間也改了一下,時間久了,以為該抹平的都已經抹平了,就以金融自由化、民營化為名,開始官股釋出,其實是在銷贓,最近還打算把股票賣給國際贓款洗錢集團,然後再拿贓款來發放老人年金。

本案92年五月時就已經向監察院陳情,經監察院函請財政部參處逕復,嗣經彰化商業銀行函復在案,但財政部官派的銀行總經理張嵩峨,每次都用別人股票已轉讓與第三人為藉口,不肯提供相關資料,不用查也知道彰化銀行創辦人吳汝祥的持股也已經轉讓與第三人,不然財政部那些官股從哪裡來的?你們受過高等教育,讀過聖賢書的難道會不知道? 只會說別人股票已經轉讓與第三人,不要以為這樣就想矇混過去了,怎麼有問題的部分通通跳過不敢提,也不做任何解釋,做賊心虛是不是?還是怕別人調查,而且民眾陳情的案子都還沒結案,就急著要銷贓,還會編故事到處騙來騙去,人在做,天在看,小心會有報應的,不要以為幹了什麼齷齪下流的案子都神不知鬼不覺的。本案已寄給美國在台協會、日本交流協會、中國國務院、國台辦、法務部、教育部、中研院、明報、蘋果日報、東方日報、中國時報、ING、今週刊、星島日報、228基金會、台灣史料基金會、中國銀行、世界銀行、馬英九市長 ………等等,不要以為趕快把股票賣給外資就沒事了,天底下沒有這麼便宜的事,銀行搶匪還會變成銀行創辦人,天理何在?未來還會進一步發動抗爭,讓全世界的人看清楚台灣財政部的真面目。
 
2006-02-07 09:20:14   作者:謝青曉

http://w2kdmz1.moea.gov.tw/board/showitem.asp?pid=887


結論: 一小撮極少數不肖偏激併吞份子硬要把抗日的大帽子戴在已經過世的林公身上, 無恥能量水(詐騙集團成員蘇起妹妹蘇永安製)九二共識(詐騙集團成員蘇起製)般的謊言終究被家屬戳破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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