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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十六日電)台中縣長黃仲生前隨扈、警察局保安隊警員向白蓮,涉及重利、洩密等罪嫌,今天被裁定羈押在案,警察局召開考績會決定免職,另相關五位主管因監督不周,分別予以記過或申誡處分,全案已陳報警政署核定中。
警察局表示,內政部長李逸洋知悉全案後深表震怒,李逸洋對暴力討債犯罪集團深惡痛絕,上任後即指示警政署成立反暴力討債專線,對於員警涉及暴力討債集團,特別指示務必依法從重議處。
警察局今天召開考績會審議結果,認為向白蓮涉嫌重大,嚴重影響警察形象,依警察人員管理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逕予免職。
警方同時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責任,其第一層主管小隊長及分隊長各予記過壹次處分;第二層主管保安隊隊長予申誡貳次處分;副隊長申誡壹次處分;駐區督察員予申誡壹次處分。
警察局表示,對後續案情將密切配合檢方偵辦,並對員警涉案,造成社會疑慮,深感歉意,警察局接獲向員疑有涉及不法情資,即本著不護短、積極深入追查,報請檢察官偵辦。
警方雖主動將向白蓮查緝到案,屬於自檢案件,惟所屬員警涉及違法案件,局長何海民認為仍應負起責任,已向警政署自請處分。
警方日前接獲情資,疑有不肖員警與不法份子掛勾,涉有重利、洩密等違反法紀情事,即積極查證,發現保安隊警員向白蓮確與王銘宗等犯罪集團交往密切。
警察局配合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於二十五日持搜索票及拘票,前往豐原市向陽路向白蓮住處搜索,偵訊後移送地檢署,臺中地方法院今天裁定羈押在案。
5/26/2006 9:00: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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