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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大樓棄土弊案 北市府工程員二審判七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十四日電)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工程員汪陳忠與桃園縣政府工務局技佐許松峰,被控以偽造軍方公文申請棄土同意書申請開工,圖利佳煒公司負責人李連煒。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分別判處汪陳忠、許松峰各七年、五年六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五年,李連煒二年有期徒刑。

一九九七年底,坤福營造標得中油大樓新建工程後,以新台幣九千七百二十三萬餘元代價,將近十九萬立方公尺土方開挖工程,下包給佳煒工程公司。依規定土方開挖前必須取得棄土同意書,處理廢棄土方,才能開工。

判決指出,一九九八年一月,李連煒經友人戴達人結識汪陳忠,三人共謀偽造陸軍步兵第二六九師司令部公文,佯稱陸軍因桃園楊梅太平里靶場新建工程,急需回填土方十九萬八千六百二十二立方米,已同意收取中油大樓新建工程等棄土。

由於法規明訂,營建棄土若申報棄置其他縣市轄內,必須事先取得當地政府許可。李連煒便與許松峰聯繫,逕自偽造桃園縣政府公文,並盜蓋「局長劉永和」及「桃園縣政府工務局校對之章」,用以核處本案,以此圖利佳煒工程公司近億元棄土承包利益,而相關廢土實際均被載往宜蘭、基隆、台北郊區濫倒。

判決表示,汪陳忠以上述方式取得中油大樓新建工程棄土同意書後,重施故技,向億東公司詐得六十二萬九千三百四十元,另欲依此處理台北市士林區台灣科學教育館新館新建工程廢土,後經台北市政府識破,全案始曝光。

9/14/2006 2:58: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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