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挹注 國民黨從負債 到千億身價

 黨產來源 不公不義

〔記者王貝林、王寓中/台北報導〕據國民黨內部的機密公文,民國五十九年底時,國民黨資產才四億六千多萬元,債務就有五億一千多萬元,加上墊借款,財務赤字(負債)高達八千萬元;這分公文也證實,國民黨黨務經費不但八成以上來自政府預算,連財務虧空、投資黨營事業,都找政府要錢,國民黨當年負債累累,藉黨國不分、黨庫通國庫,才累積後來的逾千億黨產,可佐證黨產來源不公不義。

尤有甚者,這份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的公文還「洽請從政主管同志寬列委辦大陸、海外等工作經費預算,俾便黨務經費不再繼續差絀」,可以證明當年國民黨的確是在A政府的錢。

 國民黨稱 一切合法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張哲琛昨天表示,對當年沒參與的事,他不清楚,也無法評論,但據他了解,過去政府補助國民黨及黨營事業,例如中廣、中央日報或中央社,是因為黨受國家委託執行業務,相關補助都是經過政府預算程序通過,當然是合法的,而且補助經費和委託業務,也有一定的對價關係,這部分是可以接受檢驗的。

在前述國民黨內部公文中,國民黨對於投資黨營事業、黨中央財務虧損等原因產生的財務赤字,還向央行、台銀無息借款支應,後來不但無力還款,債務更愈積愈多,接下來索性要求政府增撥專款償還,公文還載明連救國團、婦聯會等附隨組織,所需經費全部都是由國民黨中央「代領轉發」。

這些來自國民黨民國五十九年底及六十年初的財委會檢討報告等內部會議資料明白記載,國民黨黨務「所需經費,分別寄列於政府有關單位(情報局、新聞局、僑委會……)預算內者,佔黨務總預算八十%以上」。

另一份會議資料中也載明黨務經費「大部分寄列」於上述政府單位預算有關科目中,並指「臨時性重大開支須專案追加,或專款撥付者,亦須隨時與行政院主計處,及有關各部會接洽辦理,無法完全自我決定」。也因為國民黨財委會對臨時需要大筆款項「無法完全自我決定」,加上報告中也衡量各地方及產業、職業黨部每年增加預算,各地方政府及國營事業往往要中央核示原則後,才會「勉強接受」,為免這類相關國庫通黨庫的過程引發紛爭,還進一步採取「黨政一元制度」,讓政府首長兼管黨務,加強貫徹黨國不分。

報告中記載,「因組織不斷發展,用人編制逐漸增加,預算遞增,歷年財源籌措,雖得從政主管同志之協助,收支預算仍難平衡。」為彌補赤字,至民國六十年初,已向央行及台銀無息借款達二億二千餘萬元,且「無財源償還,形成長期負債,且有逐年增加趨勢。」

報告中研擬的開源節流辦法,明列「洽請從政主管同志寬列委辦大陸、海外等工作經費預算,俾便黨務經費不再繼續差絀」,擺明利用對政府委辦工作的預算用力灌水,以免赤字繼續惡化;對已有的財務赤字,更載明「為使負債能分年償還,洽請從政主管同志設法,每年增撥償債專款數千萬元,用以在數年內還清銀行借款。」說穿了,國民黨的財務赤字,最終還是政府專案買單。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oct/29/today-fo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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