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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電鍋弊案 議員林再添被求刑十五年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雲林縣十七日電)雲林地檢署偵辦縣府九十二年重陽節禮品電鍋舞弊案今天偵結,檢察官將涉嫌向縣府官員施壓的縣議員林再添(中國國民黨籍)求處十五年徒刑,前副縣長張清良、現任城鄉局長張江水各求刑十二年,前社會局長陳瑞德因轉做污點證人,被諭知免刑。

雲林縣政府於民國九十二年編列新台幣七千多萬預算,採購七萬多個「大家源三人份電鍋」做為重陽節禮品,但許多老人家在接獲電鍋禮品後,不斷反映故障率太高。在當時的縣議員林源泉、劉建國舉發下,檢察官認為招標過程有弊端,於是展開偵查。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得標廠商「大家源公司」當時是透過擔任縣議員的雲林縣農會理事長的林再添向縣府施壓,由於前縣長張榮味當時被通緝中,副縣長張清良受不了壓力,指示縣府祕書張江水、社會局長陳瑞德配合,林再添因而不法獲利約新台幣八百萬元。

雲林地檢署今天是依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包括家電廠商「大家源公司」在內的十一名被告。其中林再添被檢察官求處十五年徒刑,張清良、張江水各求處十二年徒刑,陳瑞德因轉做污點證人,被檢察官諭知免刑。

11/17/2006 11:22: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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