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0

 購物台洩個資 將修法重罰
 

法務部清查個資外洩詐騙案,發現東森購物台的消費者最多,今年九至十一共三個月份,有八百三十多人被騙,總金額六千多萬,顯示東森購物管理有漏洞。法務部官員表示,個資法修正草案將購物台、網路購物公司納入規範,若立院本會期能完成修法,屆時會以一件個資遭外洩罰款兩萬元處罰業者。(資料照片,記者王敏為攝)

 購物台、網購 將納入個資法

〔記者楊國文、邱俊福/台北報導〕「電視購物」及「網路商場」客戶資料外洩所引發的詐騙案,愈來愈多,法務部統計,目前客戶個資外洩最嚴重的是「東森購物台」,除已要求東森解決,法務部也將強力推動延宕兩年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修法進度,修法重點是擴大個資保護範圍到「所有行業」。

法務部指出,今年九至十一月這短短三個月來,東森購物台客戶因個資外洩遭詐騙,即有八百三十多人,損失金額六千多萬元;警政署反詐騙「一六五」專線也統計出,每週接獲網路或購物詐騙案量約三百五十件,而與東森購物台相關的詐騙案就占三成,東森購物台已成為個資外洩最嚴重的公司。

 東森購物客戶 八百多人挨詐

近三個月來與東森購物台相關的八百三十多人被詐案,受害人分佈各縣市,其中一位退休女老師即被騙兩百多萬元,她向東森購物台刷卡購買幾千元的電器,不久接到自稱東森購物台人員來電,來電顯示是0800的免付費電話,對方清楚說出女老師身分證字號及訂購品,表示未收到刷卡款。女老師二度刷卡後,對方仍說未收到,指出應是信用卡失效,向她騙出信用卡號及末三碼密碼。

接著又有自稱發卡銀行人員來電,指她的信用卡被盜用,緊接著自稱金管會人員來電,稱她的戶頭被列警示帳戶,須將存款轉入安全帳號,但弄來弄去,最後女老師存款被盜領一空。

 資安管控疏漏 東森撇清責任

鑑於案情嚴重,法務部、行政院消保會、經濟部本月間與東森購物台會商,法務部質疑東森購物台「客戶訂購貨品後,歹徒就打電話詐騙,公司方面沒問題嗎?」行政院消保會也懷疑「申訴人都是東森客戶,顯示內部管理有漏洞!」

與會的東森購物台法務主管則說,無事實證明客戶個資外洩被騙和該公司有關,不排除是貨物派遣公司不慎讓客戶個資外洩,或是其他的管道所致,全案已報警處理。

惟警方初步追查後懷疑,本案並不排除「內部外洩」的可能性。

由於電視購物台等新興行業未納入現行的個資法保護範圍,因此對於類似案件政府機關很難施力,相關官員說,如果個資法修正草案通過立法,今後只要購物台、網路商場發生「一件」個資外洩案,就可對業者罰款「兩萬元」,相信當能藉此力促業者有更大強度的自律及管控。

 個資法修正案 卡在立院兩年

據指出,個資法修正草案已進入立院二讀前的朝野協商階段,除國民黨未連署外,其餘政黨已連署支持。

行政院長張俊雄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修正草案凍結在立院兩年,表示嚴重關切,指示法務部長施茂林本週三赴行政院會專案報告,研擬推動措施,法務部也從今起主動出擊,全力向立法院遊說和說明修法的急迫性。

 修法加重刑度 納入所有行業

個資法主要修法內容有二,第一是「擴大適用」,將原本只對「特定行業」適用的舊規,擴大為所有公、民營事業均適用;其次是「加重刑度」,將意圖營利而竊取、洩漏個資等行為,由最高可處兩年徒刑,提高為五年。非法變更、刪除個人資料等行為,也從最高可處三年徒刑之罪,提高為五年。而且此二類犯行,亦由舊法之「告訴乃論」改為公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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