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監視器採購弊案 三鄉鎮市長遭起訴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二十一日電)桃園縣天羅地網監視器採購弊案,經桃園地檢署今天下午偵結終結,檢方認定多人收賄,依照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中壢市長葉步樑、新屋鄉長葉佐禹、觀音鄉長張永輝,葉步樑遭檢方求處二十年有期徒刑、其餘兩人十二年。

遭起訴人員除三位鄉鎮市首長外,還包括台北科技大學助理教授王廷興、科承科技公司經理傅克強、業務經理郭芳明、千陵公司負責人高志宏、經理卓文欽、廣訊科技中壢分公司經理胡龍承、觀音鄉主秘馮堯歡、新屋鄉公所總務羅煥園、中壢市工務課長李湖丕、工務課技士袁明武、技佐陳佳森共十四人。

襄閱主任檢察官張進豐表示,檢方偵辦天羅地網監視器採購弊案中,發現地方首長指示承辦人員以特定招標方式圖利廠商;學者王廷興在審標過程中放水收賄。

起訴書指出,葉步樑指示部屬採取最有利標進行招標作業,並私下採用廠商提供的工程規劃與評審委員名單,使得千陵公司順利得標,形成少數壟斷,影響政府採購公平性。

全案並查出,中壢市浮編預算採購攝影機單價高達二萬元,為鄰近鄉鎮的八倍,其餘傳輸電腦線、軟體、主機都高於其他鄉鎮,全案合價款為四千九百多萬元,實際施工僅為二千一百多萬元,不法所得高達二千八百多萬元。

起訴書指出,負責評審的王廷興居間提供多位評審名單供審標單位參考,同時在評審過程中更改審標規格內容,圖利特定廠商意圖明顯,事後得標後,收取業者提供二十萬元賄款。

全案今天偵查終結,檢方依照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葉步樑、葉佐禹、張永輝;葉步樑遭求處二十年有期徒刑、其餘兩人十二年、王廷興十年。

12/21/2006 5:47:40 PM


 

瞎子監視器採購弊案 中壢市長收押 副市長代理

國民黨籍中壢市長葉步樑涉及監視器採購弊案,昨日凌晨法院裁定收押禁見。(資料照,記者陳璟民攝)

業者回扣 高達4000萬

〔記者余瑞仁、李容萍、羅正明/桃園報導〕桃園地檢署偵辦縣內4鄉市公所監視器採購弊案,前天被約談的國民黨籍中壢市長葉步樑,昨天凌晨由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檢調估計此案業者送出的回扣可能高達3、4千萬元,已經發出拘票拘提涉案的業者堂哥、前國大代表葉正林。

桃園縣長朱立倫昨天表示依地方制度法,即日起核派中壢市副市長林香美代理中壢市長,並於明天接任。

這起牽連桃園縣大園、觀音、新屋3鄉及中壢市的瞎子監視器弊案,檢調4月發動偵辦至今,4鄉市首長已經全部捲入,其中觀音鄉長張永輝在前一波行動中被收押禁見,大園鄉長張建隆20萬元交保,新屋鄉長葉佐禹前天被以80萬元重保,中壢市長葉步樑被聲押獲准,其他涉案被收押、交保的官員也有7人。

檢調指出,4鄉市投入建置村里監視系統的經費高達2億餘元,以此規模而言,回扣驚人,保守估計至少也有3、4千萬元,調查發現,葉春塗在此案當中涉嫌收買基層公務員,而其胞兄葉正林則涉嫌負責4地首長的「公關」打點,然而檢調追查業者帳戶,並未發現相關匯款流向,研判是以現金處理。

檢調指出,4地的監視器採購弊案,都是由在押業者葉春塗的科承公司幕後圍標,得標後除了以劣質監視器取代高規格的監視系統之外,還浮報監視器採購數量,事後則收買官員在驗收時放水,成了瞎子監視器。

辦案人員指出,4鄉市投入建置村里監視系統的經費高達2億餘元,其中觀音鄉的經費達4千9百萬元,中壢市的經費更分3年編列,除了總經費達1億1千餘萬元之外,還逐年編列千萬餘元的維修保養費用,而4公所的工程都是由葉春塗的公司幕後圍標得標。

檢調自4月間發動偵辦後,隨著幕後廠商葉春塗被拘提收押,案情急轉直下,扯上了4地首長涉嫌全程配合廠商共同舞弊的案情。



桃縣瞎子監視器弊案擴大 再約談2首長╱中壢市長聲押 新屋鄉長交保

〔記者周敏鴻、沈繼昌、羅正明/桃園報導〕桃園地檢署偵辦「瞎子監視器」弊案,案情有擴大趨勢,繼大園、觀音鄉長被約談後,中壢市長葉步樑、新屋鄉長葉佐禹昨天也被約談,2人供稱無收賄協助圍標,也未浮編預算,檢方訊後將葉步樑聲押,葉佐禹以80萬元交保。

檢調單位昨天搜索中壢市公所與葉步樑住家帶回多箱資料,除約談葉步樑、葉佐禹2人外,並提訊收押中的觀音鄉長張永輝。

檢方指出,民國91到93年間,大園鄉等4地公所發包裝設村里監視器,都由科承公司負責人葉春塗承攬,其中中壢市公所以統籌分配款之名,3年分批編列總額1億1000餘萬元預算裝設監視器,新屋鄉則花費2000餘萬元。

檢方查出,公所以高單價的監視器浮報預算,並故意分割為5000萬元以下金額發包工程,以迴避工程會列管為重大工程;再由葉春塗家族成員成立的科承、康承、侑信等公司圍標,一手包辦裝機與監造,並且用劣級的監視器混充,造成公所裝機的費用多花一倍以上經費。

檢方估計,光是廠商用來行賄公所官員的金額就超過千萬元。

由於劣級監視器故障率高,因此被譏為「瞎子監視器」,中壢與新屋兩公所每年還得編列2000餘萬元的維修經費。

中壢巿公所強調,監視器都是照程序辦理的,分別是在91、92兩年由公所編列經費安裝,但因維修經費太高,且易損壞,因此自93年起就停辦。

新屋鄉公所主秘徐同治說,全鄉目前有3分之1監視器故障或毀損,由於承包廠商已倒閉,公所已上網招標逐一進行維修汰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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