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

對不起,老師錯了!

■ 李國賢

擔任老師我們總會替學生的將來擔心,因此看到有一本書《孩子,我應該留什麼給你?》裡面提到「韓國要引進台灣勞工」的內容:「要求大學以上畢業,薪資新台幣一萬八千元,規定到韓國三個月後沒有不良紀錄,以上人員享有韓國勞工法保障。」

看到這樣的內容,而且是印成白紙黑字的書所披露,我當然不疑有他,覺得這是個給學生很好的機會教育的時機,因此利用課堂的時間向同學做了簡短說明,當然我的結論是:「不好好努力讀書,即使大學畢業也只能到韓國當『台勞』。」

過了將近一個月,有一天在看「大話新聞」,剛好提到這一則「假新聞」,我當時聽完後還有點懷疑,我看到的書明明寫得很清楚,後來我到網路上搜尋,才讓我很確定的「證實」,這真的是一則假新聞。

後來,我找了個時間跟同學澄清這件事,並向同學抱歉。最後還再次叮嚀同學:一定要努力讀書,不然會像老師或是這本書的作者,被騙了還不知道!

(作者為彰化縣國中老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autiamd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